舟山市司法局关于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84069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5-07-04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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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市工商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倡导温馨执法营造更优发展环境的建议》收悉,感谢对我市规范行政执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办理工作责任分解要求,明确由我局办理此提案。经研究,并综合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消防支队、市生态环境局的意见,将提案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我市创新“柔性执法”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时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贵单位在提案中指出了企业对行政执法三方面的诉求,并针对性提出了五条建议,内容充实,可操作性强,与我市正在推进的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等工作高度契合。去年以来,全市上下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各级执法部门对标《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各项要求,锚定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贯通发力、密切协作,执法服务、执法监管、执法监督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全方位”做好普法宣传,确保企业知法守法。一是开展“小微你好”行动。开展法律法规护航、政策直达快享等10项专项服务行动,分行业分领域做好小微企业“点对点”个性服务和行业性共性服务,汇聚36家优质服务机构积极参与小微服务活动。组织平台和服务机构,深入企业、园区开展助企服务活动,宣传《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涉企政策法规,组织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月活动,全市累计开展条例宣贯活动82场,政策宣贯活动497场,服务企业17000余家次。二是实施精准普法。助力三支队伍建设,实施企业经管人员法治素养提升“护航”工程和“两企三新”从业人员法治素养提升专项行动,开展企业“法治体检”3828家,为企业家提供法律建议等2846件次,法治培训覆盖三新组织从业人员1.2万余名。三是丰富宣传方式。打造覆盖全市的首批“法治方舟”实践阵地22个,组建由243人组成的“海浪花”普法志愿者队伍,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专题普法50余场,发放宣传图册1000余份;通过“舟山发布”“法治舟山”等公众号发布全市行政执法典型案例3期共37个、安全生产执法案例3期共22个,强化典型执法案例警示教育和示范引导作用。四是实施“预约式”服务。依托线上“舟到助企”平台和线下18个企业监督联系点、400余个“15分钟服务站点”立体式服务网络,建立动态更新指导服务清单,开发油气储运、螺杆制造等3类特色行业“预约式”服务套餐,2024年累计为企业开展服务162次。

(二)“多层次”开展柔性执法,确保企业可感可得。一是深入实施“首错免罚”。对涉企违法行为梯级使用提醒、教育、约谈、责令改正等谦抑的执法模式,2024年全市办理“首违不罚”“轻微不罚”案件3448件。督促市级执法部门认领行政处罚事项5373项,以此为基础完成34个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清单制定公示,并明确300余项处罚事项的可以不予处罚的适用条件。二是贯彻落实“不予强制措施”。对于市场监管领域22项、公安领域9项依法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实施情况进行“回头看”,塑造包容审慎执法特色,营造良好执法形象。三是创新推广“三书同达”。实行行政处罚决定书、信用修复告知书、企业合规建议书一并送达,积极推进以增值化改革理念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将执法与服务动态结合,杜绝“罚后不管”,“三书同达”累计办件量达3300余件,累计修复企业信用2040余次,全市企业不良率降至1.65%,企业优良率升至87.7%,持续保持全省标杆指标。四是积极开展“罚后帮扶”。卫生健康领域首创落实“罚后30分钟”处罚与教育制度,由执法人员利用30分钟左右时间以“面对面”“二对一”的形式,对被处罚人违法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对违法原因进行细致分析、对相关法律规范进行宣贯宣传、对如何改正改进提出指导建议。推动在公安、交通领域实施“公益抵罚”等创新模式,允许有轻微违法行为的行政相对人通过参加社会服务的方式来折抵罚款。

(三)“递进式”明确执法标准,确保监管透明公开。一是统一公布检查事项。督促各执法部门开展现有行政检查事项梳理,建立并公布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全市累计精简交叉重复检查事项10项,目前市本级37个行政执法单位已公布共行政检查事项3374项。二是统一优化检查方式。深化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主、其他监管方式为补充的“综合查一次”监管形式,坚持“无计划不检查”原则,推动检查事项、对象、主体、计划“一体统筹”,实现“应统尽统、应联尽联”。2024年,整合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任务110项,累计开展各类跨部门检查任务数619次,检查市场主体6789户次,减少重复上门检查4083余户次,市场主体受检频次降幅60.14%三是统一规范罚款实施。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要求,发布重点任务分工清单,督促行政执法部门积极落实重点工作任务,对依法科学设定罚款、严格规范罚款实施、全面强化罚款监督等进行全周期治理。建立罚款实施情况的定期检查和评估机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罚款行为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坚决防止以罚增收、以罚代管、逐利罚款等行为。四是统一发布收费清单。发布《舟山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含涉企)》《舟山市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及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2025年)》《舟山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4年版)》,持续打造公开、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四)“立体式”强化执法监督,确保执法严格规范。一是监督执法主体公示。将市县乡三级具有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权的单位和组织,均纳入公告范围,依法确认市本级73家、县(区)257家行政执法主体,清理不合规执法主体13个。二是监督处罚结果公示。严格落实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在决定作出后7个工作日内公开程序要求,定期核查行政处罚结果公示情况。2024年以来,全市推送行政处罚结果信息1.7万余条,督促部门撤销超期公示案件信息100余条,纠正不规范公示信息30余条,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三是开展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召开全市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印发实施方案,各县(区)同步部署落实,聚力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坚持“企业端、执法端、监督端”三端发力,立体化排查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建立50个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观察点,开发运用“企安督”涉企行政执法监督码,组织召开5场民营企业家座谈会。督促执法部门通过提案议案、信访投诉等九大途径自查执法突出问题。在舟山日报、政府官网等主要媒体发布问题线索征集公告,与12345热线、司法监督深化协同,依托数字化监督平台开展线上巡查,聘请第三方开展涉企执法案卷集中评查。目前已制发执法监督通知书15份、风险提示函3份、督办函1份;累计已排查梳理涉企执法问题线索931条,核查属实692条,整改完成419条。四是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的中期评估。组织全市140余家行政执法部门和22个赋权乡镇(街道)进行自查,围绕执法主体体制运行、数智赋能是否完善,执法改革事项划转、协同配合是否顺畅,执法机制建立健全、落实落细是否到位,执法人员政治素养、业务能力是否过硬进行综合性评估,就执法队伍建设、执法制度落实等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建议5条,形成整改报告30余份。

、下步工作打算

企业是微观经济主体,是国家发展基石。营商环境对于企业的发展与繁荣至关重要。当前经济形势错综复杂,企业经营困难较多,执法部门更需要主动作为,为企业减轻负担,助力长远发展。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吸纳贵单位的建议,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为企业发展持续营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推行审慎监管。更新迭代“首错免罚”清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调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清单,明确减轻、从轻、从重情形的适用条件。全面推行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建议、行政指导、行政约谈、行政告诫、行政回访、容缺执法等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引导、规范、促进市场主体依法经营,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二是丰富宣传途径。持续完善平台服务体系,强化平台服务企业的专业化水平,常态化开展系列直播活动,上新“舟企小课堂”“专精领航”系列短视频,不定期向企业宣传涉企法律法规知识。全域打造海陆同频普法工作品牌,整合全市普法资源构建全过程、全领域的普法责任共同体和法治宣传新格局。

深化专项整治。紧盯行政执法较为突出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执法不规范等问题,与市纪委、市检察院等单位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通过联合监督、实地监督等方式对每条线索施行动态跟踪、销号管理,确保每个问题发现得准、整改得实。

四是加强监督问责。综合运行政执法报告书、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风险提示函行政执法通报、统计分析、评议考核等方式,对行政执法机关进行常态化监督。不断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的事前防范、事中制约、事后监督机制,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衔接和全链条监管。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舟山市司法局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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