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7-04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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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邵汉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挖掘我市涉外法治需求强化涉外法治供给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涉外法治工作的关心关注,同时也真诚希望您以后继续监督支持我们的工作,促进我市涉外法治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办理工作责任分解要求,明确由我局办理此建议。为办理好此建议,我局建立“主要负责人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指定处室和专人具体承办”的办理机制,并制定办理工作计划,组织召开办理工作调研会、督办会等,与市法院、市商务局、自贸区政策法规局、市贸促会等单位密切协作,共同推进建议举措落实。经充分沟通调研,现将建议中涉及的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工作概况及存在问题
近年来,我市锚定高水平建设现代海洋城市目标,聚焦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建设,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制定出台《舟山市加快涉外法治工作体系和能力建设实施方案》,构建涉外法规规章制度体系、涉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涉外法治服务体系、涉外法治人才培育体系“四大体系”。组建由梁雪冬副书记担任组长,韩峻常务副市长、赵骏副市长担任副组长,27家相关单位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的涉外法治协调小组。高规格举办举办世界油商大会、“一带一路”经贸研讨等涉外法治专场活动,提升涉外法治风险预警和研判处置能力。设立涉外法治研究中心,组建50余人法治人才智库,与宁波海事法院建立常态化学术联盟,强化涉外法治人才培育及对外交流。挂牌成立舟山国际仲裁院,在港航国际核心区域布局大宗枢纽法务集聚区,为我市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有力的涉外法治保障。
但我们也清醒意识到,我市涉外法治工作与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建设新要求、与打造海洋法治服务新高地仍有一定差距。特别是建议中提到的涉外法治需求挖掘不够深入、涉外法治服务供给水平较低、涉外法治研究薄弱、人才匮乏等问题都客观存在。
二、目前工作开展情况
针对上述主要问题,现阶段主要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深挖需求,精准谋划涉外法治工作。多轮调研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建设法治需求,制定出台《舟山市法治保障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基地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围绕要素保障、风控管理、规则衔接、争端解决等链条环节提出24条具体举措,明确出台政策支持3件、案审提速30%等量化任务目标。现已为地下空间利用权属问题、大宗交易法律风险预警、计量公证等法律问题提供破题路径。继续深化油气贸易、国际航运、远洋渔业等法律政策和制度创新研究,出台有涉外元素的风控法务指引3部。编制《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燃油供应合同标准格式》《浙江自贸试验区仲裁标准条款》《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海事商事纠纷调解中心调解规则》等系列规则规制,高效率、低成本化解经贸纠纷,其中《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海事商事纠纷调解中心调解规则》入选浙江自贸试验区第六批制度创新成果案例。推进大宗枢纽法务区建设,已聚集律所、公证、仲裁等机构15家,与各县区特色产业法务平台形成“一核多点”全域法治保障矩阵。
(二)谋实抓手,提升涉外法治服务效能。挂牌设立舟山国际仲裁院,制定国际仲裁规则(中英文版),更新并发布新版仲裁指南、网络仲裁指南。设立全国首个“一站式”海事商事法律服务中心,全省率先实现诉调对接市县法院全覆盖,通过整合现有仲裁、调解、海损理算等海事商事服务资源,推动涉外商事法律服务“一窗受理、集成服务”。2023年以来共受理海商事调解案件160多件,涉案金额3亿多元。推动入驻“中国(杭州)知识产权·国际商事调解云平台”,创新打造“法护自贸”集成应用,提升争端解决数智化水平。公开发布“舟山法院涉自贸、涉外商事及仲裁司法审查十大典型案事例”,《远洋渔船股东纠纷,商事调解依法化解——四方合伙人船舶共有纠纷案》成功入选全省二十大涉外商事调解典型案例。推行涉外文书公证代办认证集成服务,积极探索远程视频公证业务,我市阳光公证处入选司法部海外远程视频公证试点公证机构,共办理涉外公证2836件。
(三)夯实基础,强化涉外法治人才引育。出台《舟山市加快推进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舟山市涉外律师人才培养方案(2024-2026年)》,发放专项奖励资金和人才引进补贴194万元,助推复合型、专业型、高端型律师人才和机构培育,已有32名律师入选全市涉外律师储备人才库,从事涉外、海事海商等法律业务领域的律所共10家,1名律师获得美国加州、英格兰和威尔士三国律师执照(宁波仅2名律师获得两国律师执照),1名律师入选全国千名涉外律师人才库,4名律师入选省涉外律师人才库。成立涉外法治研究中心,组建涉外法治人才库41人、法治智库11人。推进校地合作,组织“舟创未来·同舟启航”重庆人才周活动,赴西南政法大学等在渝高校开展涉外法治人才招引。加大人才培训及对外交流,组织律所、律师积极参与法兰克福国际投资模拟仲裁庭、伦敦大学英国法培训班等业务交流培训活动。我市现有国家级海事仲裁员聘任数量全省居首位,实现全市重点产业全覆盖。举办全市外经贸企业涉外法规培训、涉外知识产权培训、出口食品行业政策法规培训等活动,提升企业涉外法律风险应对能力。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步,我们将积极推进建议落实,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涉外法治统筹协调机制,凝聚工作合力。一是强化涉外法治协调小组作用发挥,优化“穿透式”责任分解体系,推动《舟山市加快涉外法治工作体系和能力建设实施方案》落地落细。通过搭建政府与企业、金融机构等主体的沟通平台,及时解决涉外法治问题,确保各领域涉外活动合法依规开展。二是紧贴舟山“一大一小”涉外法治业务实际,深挖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建设过程中的涉外法治需求,做实海事商事渔事争端化解机制创新攻坚,立足产业、企业端摸清需求清单,精准匹配对应的法治服务产品。三是加强涉外法治政策研究,聚焦外贸外资发展、营商环境优化、法治风险防控预警等,开展大宗商品交易市场规则研究、地下空间利用权属、仓单融资等课题研究,加强与国际通行规则的衔接,持续推进贸易政策、市场准入、知识产权保护、边境后规则等领域政策在自贸区的先行先试。
(二)进一步深化涉外法治平台打造和产品研发,增强服务精准度。一是加快推进市本级法务集聚区建设,完成法务机构空间地图和业务画像的数据归集,明确功能平台运营模式,完善周边配套设施建设。在普陀区推进建设海洋产业法治服务中心,在岱山打造衢山国际海事服务基地和岱山县石化产业合规中心两个平台,在嵊泗县洋山镇建立与上海浦东新区的两地跨域海上法务集聚区(站),形成“一核多点”全域法治保障矩阵。二是持续推进争端解决机制创新,完善与宁波海事法院自贸区法庭“诉仲调”衔接机制,探索提高海商事纠纷的集中受理、统一分拨、高位监管、数据研判水平。进一步深化浙江自贸区“一区四片”法院深度协作,做好涉外商事审判工作。推动舟山国际仲裁院有效运行,加强业务推广宣传,与国内知名国际仲裁机构加强交流合作,提升商事仲裁公信力与竞争力。三是完善涉外风控法务体系建设,开发定制化、多元化服务产品,拟推出船修、新材料、海事服务等6部风控法务指引。提升涉外公证服务水平,积极推行“涉外公证、海外认证一件事联办”,开设“涉外公证+领事认证一件事联办专窗”,提供“公证+认证”服务。
(三)进一步加强涉外法治研究和人才引育,建强服务队伍。一是充分发挥涉外法治智库作用,依托涉外法治研究中心、浙大舟山海洋研究中心等平台,推动涉外法治工作部门、法学院校、行业商协会联动开展面向海洋经济发展、大宗枢纽建设的法律研究、咨询培训、风险评估、专题研讨、法商融合等工作,推动相关高校涉外法治研究基地等来舟开展课题研讨。二是更新充实涉外法治人才库和智库,分领域、分类别形成较为全面的涉外法治人才名录。探索建立涉外仲裁员共享机制,积极对接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等境内外知名法律服务机构,选聘一批具备化解涉外商事争议能力的仲裁员。加大涉外律师储备人才培育,培育海事海商、港航物流等符合舟山业务需求的专业律师事务所,支持、吸引国内、境外一流法律服务机构和人才来舟开展业务。三是深化区域间交流协作,加强甬舟两地国际商事调解组织构建、对外公证业务拓展、涉外鉴定事项报告、国际化仲裁机构培育等工作合作。主动走出去,深入学习了解临港、前海、横琴等自贸片区法律服务开放相关经验做法,借助考察交流机会,推动大宗枢纽建设相关涉外法治问题破解。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舟山市司法局
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