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教育局关于对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84143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5-07-22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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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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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提出的《关于切实落实教育惩戒权保障措施的建议》收悉。您的建议针对当前教育惩戒权实施中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解决路径,对完善教师权益保障机制、营造良好教育生态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现将提案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坚持“立德树人”与“依法治教”相结合,构建“制度保障-能力提升-家校共育”三位一体工作体系,推动教育惩戒规范实施,让教育惩戒有“尺度”更有“温度”,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我们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予以推进。

一、健全机制,维护教师正当权利。我局高度重视教师正当惩戒权的保障工作,积极指导各县(区)、直属学校推动建立教育惩戒争议处理机制。一是健全调查反馈机制。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对涉及教师教育惩戒的投诉举报快速响应、客观调查,查实属违规惩戒的依法处理,对不实举报及时澄清,消除不良影响。经调查核实,确属恶意投诉的,信访部门依据教育部门的答复内容作出解释说明,不再重复受理,共同营造支持教师履职、维护教学秩序的良好环境。二是强化司法救济支持。我市各中小学均聘请专业机构或者人员作为法律顾问,协助学校处理法律事务,推动建立教师维权法律援助制度,对恶意诽谤、诬告陷害的行为,支持教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三是优化考核评价导向。督促各地各校清理将“零投诉”作为学校、教师考核硬性指标的做法,重点考察教师教育教学实效,避免简单以举报数量否定教师履职行为。

二、多措并举,提升教师应对能力。一是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我局始终将师德师风建设放在首位,建立健全师德师风考核评价机制,将教师在教育惩戒过程中的行为表现纳入考核内容。对教师在实施教育惩戒过程中是否存在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违规行为进行严格监督,一旦发现,将严肃处理,绝不姑息。通过开展师德师风演讲比赛、优秀教师评选等活动,树立师德典范,引导教师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合理运用教育惩戒权,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二是提升应对问题能力。将教育惩戒规则纳入教师岗前培训和师德专题教育,帮助教师掌握合法、适度、有效的惩戒方法,提升教师在教育惩戒方面的专业素养。2025年市级师训部门已组织面向市直属中小学班主任的教育惩戒相关培训,参训教师300人次。组织教师参加教育心理学培训,帮助教师更好地了解学生的心理特点和行为动机,以便在实施教育惩戒时能够采取更加科学、有效的手段。同时,开展校内教学研讨活动,分享教育惩戒的成功经验和案例,促进教师之间的经验交流和能力提升,使教师能够更加精准地把握教育惩戒的尺度和方式。三是强化正向推进。一方面指导各校制定实施方案,修订完善学校章程、校规校纪等各项管理制度,明确相应的教育惩戒措施,强化制度保障,确保制度能用、教师敢用。另一方面在全市中小学中试点推进正面管教,帮助教师正确树立和善而坚定、平等而尊重的正面管教教育理念,熟练掌握并科学运用正面管教方法与技能,提高育人实效。正面管教取得阶段性成效,13所学校获评正面管教样本校。

三、家校协同,强化正当惩戒宣教。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利用多种形式加强教师惩戒权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正确行使教育惩戒措施。二是推动家校协同。通过家长学校、政策解读手册等渠道,向社会普及教育惩戒的边界与意义,引导家长理性参与监督,凝聚“严管厚爱”共识。

您的建议为我们下一步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我们将持续关注教育惩戒权实施情况,完善配套政策,切实为教师营造敢管、善管、乐教的良好环境。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舟山市教育局

202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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