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7-10 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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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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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避免因收入、殡葬等信息变化,导致不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人违规享受公租房租赁补贴,应审计整改要求,现决定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城镇中等偏低收入家庭的租赁补贴从季度首月10日发放更改为季度末发放,其中第四季度于12月10日前发放。
舟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