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舟山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方案(第一批次)

发布时间:2025-06-27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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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舟山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舟政发〔2010〕30号)等文件精神,特制订2025年市本级城镇中等偏低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共租赁住房第一批次实物配租方案。现公布如下:

一、配租对象

根据《2025年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城镇中等偏低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物配租公告》,经申请家庭自愿报名和我中心审核,46户优先保障家庭拟列为本次实物配租对象,具体名单详见附件一。

二、配租房源

本批次实物配租房源分布在御景国际、中央御城、绿岛新村二区、沧海新村、桃湾新村二区和红茅山拆迁安置小区共138套。具体房源详见附件二。

三、配租程序

本批次实物配租按照抽签选房、签约二个步骤依次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抽签选房

配租家庭按家庭人口数分为二批,其中家庭人口数2人及以上家庭为“第一批家庭”,家庭人口数1人家庭为“第二批家庭”。其中:

第一批家庭(15户):抽签选房时间定于4月27日(星期日)上午9:00开始,可选择房源户型为70型、80型及80型以上户型。

第二批家庭(31户):抽签选房时间定于4月27日(星期日)上午10:00开始,可选择房源户型为40型和60型。

抽签选房地点:舟山市房管中心1215会议室(地址:港航国际大厦B座12楼)。

申请家庭在规定时间到达抽签现场后,先自主抽签确定“选房顺序号”,然后按照“选房顺序号”自主抽签确定房源。若在规定时间内配租家庭未能及时到场抽签选房的,则该户家庭的选房顺序号为最末顺序号,最后参与抽签选房。若配租家庭在所有选房结束后,仍未到场选房的,则按放弃本次实物配租处理,保障方式仍为租赁补贴保障。配租家庭确认房源后非房屋质量问题不能再作更改,但可以放弃所选房源,保障方式仍为租赁补贴保障。

市住建局纪检组,千岛街道、临城街道代表等全程监督本次抽签选房流程,确保公平公正。

(二)签约 

配租家庭根据选房确定的房源,现场领取《配租选房确认单》并在3个工作日内到海城置业有限公司(地址:金岛路11号1213室 )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时请随带租赁保证金500元。

配租家庭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签约的,则按放弃本次实物配租处理,保障方式仍为租赁补贴保障。

本批次提供房源租金及其他款项信息:

1、低保家庭租金标准为保障面积范围内按0.5元/平方米收取,超过保障面积按3元/平方米收。

2、低边家庭租金标准为保障面积范围内按2.1元/平方米收取,超过保障面积按3元/平方米收取,加装电梯的另有电费。

3、城镇中等偏低收入家庭租金标准为3元/平方米收取,加装电梯的另有电费。

不同小区另有物业费、电梯能耗费,具体以选房小区为准。今后如有租金标准调整,按新标准执行。

四、注意事项 

1、由于抽签选房的场地有限,请每户配租家庭派1-2名家庭成员到场即可。

2、请配租家庭主申请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场参加抽签选房,配租家庭主申请人无法到现场参加抽签选房的,可以委托他人抽签选房,但需提供委托书(需社区确认盖章)、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参与本次实物配租抽签选房的家庭,应在抽签选房前退还已发放的5、6月份租赁补贴(退款金额见附件),凭退款凭证进行抽签选房。退款账户名称:舟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专户,账号:3309  0901  1810  0228  418,开户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

4、在本方案公告期限为4月17日-23日,如有问题,请与市房管中心反馈,联系地址:港航国际B座1320室,联系电话:05802032795。

附件:1、公租房拟实物配租名单及退款金额

2、实物配租房源清单

2025年舟山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方案(第一批次).docx

舟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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