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6-26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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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屠定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深化“一照多址”改革 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的建议》收悉。该提案由我局主办,市税务局协办。经沟通商讨,现将提案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落实监管主体方面
为切实提升“一照多址”相关企业的准入便利性与监管有效性,市市场监管局立足监管职能,通过专人专窗、绿色通道、政策宣贯等方式,积极推动“一照多址”政策在辖区内实现真正落地。
舟山区域内现有“一照多址”企业73家次,为强化“一照多址”相关企业后续长效监管,市市场监管局确定以属地管辖为原则,主要由登记的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实施。为妥善处理好“一照多址”备案企业可能出现的多个经营场所横跨不同市场监管所,在管辖权上出现交叉的问题,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在制定检查计划时,会对所有任务锁定的检查对象进行碰撞,同一对象包含在不同任务内,且能够合并执行的,由县级市场监管部门统筹同步开展检查,防止重复管辖情况的出现。同时,加强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的协作,搭建登记注册信息互通、投诉举报处理协作等方面的信息渠道平台。
二、提升服务效能方面
2013年,浙江积极响应商事制度改革,放宽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条件,试行“一照多址”登记,并于2014年9月出台《浙江省放宽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规定》,明确推行“一照多址”,随着改革不断深入,“一照多址”登记试点对象及范围不断扩大。为强化服务效能,舟山市市场监管局依托浙政钉等平台,拓宽“一照多址”相关部门交流的信息渠道,重点对许可事项“负面清单”进行梳理,目前市场监管领域全部许可事项,如食品销售、医疗器械经营等,均允许企业在同一管辖机关范围内施行“一照多址”。对其他行业主管部门明确的无法适用“一照多址”的经营范围,市场监管部门主动及时进行归纳总结,实现动态更新。同时,考虑到“一照多址”企业申请时,不同行业面临的注册要求不同,舟山各级市场监管窗口通过设置专窗或专员对“一照多址”申请企业进行集中受理,通过“一企一议”提升“一照多址”企业业务办理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同时,市市场监管局以“一照多址”改革为契机,同步对全市各级市场监管窗口业务审批流程进行优化与革新,针对包括“一照多址”在内的日常业务受理过程中的争议点、疑难点、模糊点进行收集记录,并形成指导意见及时下发给各级市场监管窗口。截至目前,已形成并发布《舟山市企业登记业务指导意见》18份。此外,市市场监管局强化氛围渲染,通过摆摊咨询、分发宣传册、拍摄解读短视频等方式,做好“一照多址”“多证合一”等常见登记注册问题的“答疑解惑”,确保惠企惠民政策覆盖到辖区内办事群众企业。
三、加强信息共享方面
“一照多址”推广难度较大的直接原因,是带给办事企业群众的政策红利相对较少。为了提升“一照多址”办事企业的申报积极性,市场监管部门与有关部门积极商榷,探索可以真正落到实处的“政策礼包”,如:2027年底前,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或小型微利企业的相关企业可自行申报享受含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资源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在内的“六税两费”减半征收政策。
目前,市市场监管局通过免收营业执照工本费、免费刻制新办企业首套公章等举措,提升“一照多址”企业在营业执照办理过程中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主动对接,联合税务、法院等部门建立了信息交换共享机制,同税务部门在新办登记、股权转让、退税办理等领域建立了常态化的合作机制,联合法院出台《关于建立常态化联动机制的通知》,围绕注册登记、信用监管、诉源治理等营商环境重点领域广泛开展协作。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省市区三级联动,探索“一照多址”革新点。市市场监管局将主动强化与省局和县区局的联动沟通,积极收集“一照多址”政策落地过程中基层窗口面临的疑难点和争议点,并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商讨解决对策和优化建议。
(二)强化多部门跨界联动,探索“政策礼包”潜能点。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强化税务、金融等部门的跨界联动,在市委市政府的政策引导下,探索可以惠及“一照多址”企业的真正便利,让办事企业愿意办、主动办。
(三)强化全领域宣传联动,探索“氛围渲染”幸福点。市市场监管局将通过革新宣传方式,如尝试短视频制作、公众号推文推送、政媒联合讲故事等方式,营造“一照多址”政策的宣贯氛围,用群众、企业更加喜闻乐见的方式提高政策知晓度。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10日
(联系人:虞哲迪,电话:2081399)
舟市监函发〔2025〕58号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84048号提案的复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