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6-26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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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交通运输局,金塘、六横建交局,局直属各单位,市(新区)属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5年度全市交通运输(含轨道交通)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5年度舟山市交通运输(含轨道交通)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6月30日,网上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5日,用人单位推荐截止时间为8月7日。为保证工作进度,请各单位在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并报送有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条件
按照《浙江省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交〔2019〕161号)以及《浙江省轨道交通(铁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实施方案(试行)》(浙交〔2022〕59 号)规定执行,申报人员资历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12月31日。
三、申报要求
(一)坚持德才兼备。把品德放在评价首位,强调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坚持客观公正评价职业道德、创新能力、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
(二)落实继续教育要求。申报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为职称申报必备条件。申报人员应通过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上传个人继续教育相关证明材料,申报工程师人员须提供4年以上的继续教育学习记录证明(2022-2025或2021-2024)。
(三)事业单位评聘结合。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应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根据空缺岗位数和工作需要,在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推荐参加评审,并在单位内进行公示。申报人员需提交《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申报程序和形式
2025年度交通运输(含轨道交通)工程专业初中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实行网上申报。通过个人申报、单位审核、主管部门推荐等程序上报舟山市交通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进行个人申报(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作出承诺。
申报专业类别即为申报系统中的申报类型,分为“交通运输类”和“轨道交通类”。其中“交通运输类”下分“交通运输—规划与设计类”“交通运输—建设与监理类”“交通运输—运营与管理类”3 小类;“轨道交通类”下分“轨道交通—规划与设计类”“轨道交通—建设与监理类”“轨道交通—设施与运营类”3 小类,申报人员选择其中一小类申报,且申报类型须与申报专业对应,详见附件2《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与申报类型对应表》。
2024年未通过评审,且2025年无新业绩体现的人员,不得连续申报。
(二)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对申报人员业绩档案信息和职称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三)主管部门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地交通主管部门、人力社保部门需登录管理平台进行材料接收、审核和推荐工作(网址:ttps://zcps.rlsbt.zj.gov.cn/028/login.jsp)。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的账号与浙江政务服务网个人、法人登陆账号相同,自行注册。具体申报办法、审核操作办法详见附件3、4。中评委下设四个受理点,分别为定海区交通运输局、普陀区交通运输局、岱山县交通运输局、嵊泗县交通运输局,申报人员所有单位或有关主管部门可根据行政区域选择相应的受理点进行申报(市直单位直接选择中评委受理点)。
五、其他要求
(一)个人申报材料要求。申报人员提交评审的业绩材料要突出代表性,不宜过多过杂。申报人员应提供规范的工程业绩等佐证材料。工程业绩证明必须要有申报人的名字,可以是设计资料、过程资料、竣工资料、评审资料。论文须为现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时间之后发表,要有封面、目录及正文内容等材料,仅有出版部门的录用通知而无正文的,在评审中不予认可。
(二)用人单位审核要求。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要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材料规范真实。佐证材料需签署“核对无误”字样,由验证人签名,注明验证时间,加盖单位公章(劳务派遣人员由劳务公司或派驻单位审核)。有如发现严重弄虚作假行为,将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基本情况和业绩材料在本单位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情况在填写审核意见时录入系统。因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等产生的不利影响由个人和推荐单位负责。
(三)主管部门及初评委审核要求。各级主管部门应当认真履职,对用人单位推荐的申报材料进行仔细审查,重点审查申报人员资历、年度考核、继续教育以及事业编制人员评聘结合等条件,对不符合申报条件人员不得提交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查;对不符合要求且模糊不清的材料,退回要求重新填报。
目前在“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才管理服务平台”增加了工程项目业绩的查询功能,可根据项目名称查询工程业绩相关情况,对项目及佐证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客观评价,辅助评审专家进行客观评价,以利于各市县受理点和评委办对疑似造假行为进行审核把关。
(四)面试答辩要求。参加工程师评审的人员,须参加面试答辩。面试情况作为评委会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申报纪律。申报人员要对本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申报对象,其申报材料一律予以退回,并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取消其资格。
(六)评审收费。根据《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02〕229 号)规定,初级职务评审费每人100元、中级职务评审费每人180元。 申报人员在用人单位审核完成、市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按照系统提示在线支付费用。
(七)其他申报注意事项及申报材料报送要求详见附件5,请申报人员申报前认真阅读。职称认定、评审材料的提交、审核、缴费、电子证书下载等业务均在“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系统”中办理。个人业绩档案维护工作将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专业技术人员应每年及时维护有关信息。
六、联系方式
交通运输工程方向联系人:钱盈,电话:0580-2285061;地址: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号市行政中心3号楼舟山市交通运输局组织人事处(709室)
港航及船舶方向联系人:施栋耀,电话:0580-2067553;地址: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翁山路555号舟山市港务大厦B座1103室舟山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人事处
请申报人员通过qq扫描以下二维码进群
1.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2.专业与申报类别对应表
3.申报人员网上申报办法
4.管理部门网上审核操作办法
5.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舟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6月24日
附件1: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docx
浙交〔2022〕59号: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轨道交通(铁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pdf
浙交〔2019〕161号:《浙江省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pdf
附件5:申报材料报送要求.doc
附件4:管理部门网上审核操作办法.doc
附件3:申报人员网上申报办法.doc
附件2:专业与申报类别对应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