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008009005020/2025-199045
舟卫办发〔2025〕32号
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5-05-09
卫生
部门文件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5-06-25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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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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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办公室
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公布2025年度舟山市专科(专病)诊疗
中心名单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委属医疗机构:
根据《关于印发舟山市医学专科(专病)诊疗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舟卫计发〔2017〕26 号)精神,经医院自主申报、资格审核、现场答辩、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确定舟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诊疗中心等3个专病诊疗为2025年市级专科(专病)诊疗中心,舟山市妇女儿童医院宫颈疾病诊疗中心等2个专病诊疗中心为2025年度市级专科(专病)诊疗中心建设单位,现予公布(具体名单详见附件),诊疗中心有效期为自发文之日起五年;诊疗中心建设单位建设期为两年,在建设期内应提出再次评审申请。
为充分发挥专科(专病)诊疗中心的学科带头作用,促进全市医疗技术的发展和服务能力的提高,现就进一步做好诊疗中心(建设单位)建设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认真制定诊疗中心建设方案,细化年度目标,强化工作措施,落实责任分工,确保有效推进诊疗中心建设工作。
二、要建立健全促进诊疗中心发展的管理和运行机制,在经费、人力、场地等方面给予支持,确保诊疗中心建设取得实效。
三、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强相关专科高层次人才培养、疑难危重病例救治等工作任务,辐射带动区域内专科发展。
四、要加强基础管理,规范使用市级专科(专病)诊疗中心名称。未经市卫生健康委批准公布的诊疗中心不得使用“舟山市xx诊疗中心”命名和宣传。
五、要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建设情况自评总结,我委将根据单位自评情况定期对诊疗中心建设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
请各诊疗中心(建设单位)所在医院将建设方案和自评总结分别于5月15日前、每年12月25日前报送我委医政管理处,联系人:刘建武,浙政钉:18857069220。
附件:2025年度舟山市市级专科(专病)中心名单
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5月9日
附件
2025年度舟山市市级专科(专病)诊疗中心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诊疗中心名称 |
1 | 舟山市妇女儿童医院 | 舟山市儿童呼吸系统疾病诊疗中心 |
2 | 舟山市妇女儿童医院 | 舟山市宫颈疾病诊疗中心(建设单位) |
3 | 舟山市妇女儿童医院 | 舟山市女性盆底疾病诊疗中心(建设单位) |
4 | 舟山市第二人民医院 | 舟山市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诊疗中心 |
5 | 舟山市第二人民医院 | 舟山市老年认知障碍性疾病诊疗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