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06-20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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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科学技术局
一、起草背景
为规范和加强我市产业关键和共性技术攻关计划管理,进一步提升关键和共性技术攻关时效性和实战性,根据国家、省、市科技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市科技局组织起草了《舟山市关键和共性技术攻关计划管理办法(试行)》。
二、制定依据
该办法主要依据了《浙江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科教〔2023〕1号)、《浙江省重点研发计划暂行管理办法》(浙科发规〔2019〕110号)《舟山市科技攻关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舟科〔2023〕7号)、舟山市科技发展专项实施细则暨资金管理办法》(舟科〔2024〕10号)和《关于加快打造海洋科技创新港塑造舟山发展新优势的若干意见》(舟政办发〔2024〕41号)等文件;并参考了省“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内容。
三、主要内容
《舟山市关键和共性技术攻关计划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关键和共性技术攻关计划管理办法》)内容分六章,主要包括总则、组织程序、评审立项、实施与验收、监督与评估、附则。
第一章总则。主要明确关键和共性技术攻关计划的定义、关键和共性技术项目实施遵循的原则,项目实施单位、归口单位职责等。
第二章组织程序。主要对关键和共性技术项目的组织程序包括需求征集、指南编制、项目申报进行说明,并明确项目的财政补助额度。
第三章评审立项。主要对关键和共性技术项目的评审立项流程包括形式审查、专业评审、部门联审、立项决策、立项公示进行说明。
第四章实施与验收。明确关键和共性技术项目实施管理、成果的权属和保密、项目变更流程及项目补助资金分期拨款比例等。
第五章监督与评估。明确项目评审、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
第六章附则。明确《关键和共性技术攻关计划管理办法》的施行时间等。
四、实施时间
本细则自2025年6月6日起施行,由舟山市科学技术局负责解释。此前发布的相关管理办法中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规定为准。
五、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市科技局;
联系电话:农社处 0580-2280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