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008009005004/2025-198896
舟教办〔2025〕28号
舟山市教育局
2025-05-23
信访
部门文件
有效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5-05-23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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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舟山市教育局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属各学校(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教育信访工作,畅通信访渠道,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按照《舟山市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要求,现将2025年局领导班子信访接访安排和工作要求明确如下。
一、接访安排
接访领导 | 职务 | 接访时间 | 接访地点 |
陈海波 | 党委书记、局长 | 1月 | 一楼会议室 |
张 维 | 党委副书记 | 2月 | |
王舟勇 | 党委委员、副局长 | 3月 | |
苏 苹 | 党委委员、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 4月 | |
周磊斌 | 党委委员、副局长 | 5月 | |
陈兆海 | 党委委员、总督学 | 6月 | |
王靖军 | 三级调研员 | 7月 | |
邵伟康 | 三级调研员 | 8月 | |
陈海波 | 党委书记、局长 | 9月 | |
张 维 | 党委副书记 | 10月 | |
王舟勇 | 党委委员、副局长 | 11月 | |
苏 苹 | 党委委员、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 12月 |
二、工作要求
1.严密部署,统筹协调。每月15日为局领导固定接访日,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接访日当天信访由办公室根据接访安排联系接访领导到会议室接待来访群众,办公室、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共同参与;接访领导因公务冲突无法到岗接访的,由办公室协调其他领导接访,以确保接访活动有序有效。
2.规范记录,分类处理。办公室负责信访的人员参与接访并做好信访人员有关情况的登记和诉求记录。属于本级本部门受理的群众来访事项,能够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由办公室负责将接访领导审核后的“接访情况记录”报相关业务分管领导,明确承办处室(单位),限期办理。不属于本级本部门受理或应当通过法定途径解决的,明确告知信访人,并做好思想引导工作。如遇重大信访事项或群体性信访事件由办公室梳理诉求后提交局党委研究处理。
3.狠抓落实,及时反馈。接访活动中受理的信访事项,承办的业务处室(单位)要按要求抓好落实,积极稳妥调处,在规定时限内形成答复意见,经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后向信访人反馈答复,并报办公室备案。
舟山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