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001008009005001/2025-198874

  • 文号:

    舟政办函〔2025〕5号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5-05-12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组配分类:

    市府办文件

  • 有效性:

    有效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本岛渔农村生活污水纳厂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19 10:04

访问次数: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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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定海区人民政府、普陀区人民政府,新城管委会、普朱管委会,市级有关单位:


《舟山本岛渔农村生活污水纳厂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12日


舟山本岛渔农村生活污水纳厂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



为加快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提升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全面改善渔农村人居环境,结合本岛(包括本岛南部连通岛屿)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城乡融合发展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立足我市渔农村污水治理实际,以缩小“三大差距”为主攻方向,按照“统筹推进、应纳尽纳、建管并重”的基本思路,开展本岛渔农村生活污水纳厂,强化管护机制,走出一条具有舟山海岛特色的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之路,为打造海岛共富样板提供有力保障。

全面推进本岛104个行政村(经评估,24个已纳厂,67个有条件纳厂,13个拆迁或部分离岛)生活污水纳厂行动,2025年、2026年、2027年分别实施完成18个、37个、12个未纳厂行政村纳厂管网改造建设,到2027年底,行政村纳厂总数达到91个。通过3年时间,有条件纳厂渔农村生活污水应接尽接,全部实现纳厂,切实提升我市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主要任务

(一)科学开展规划方案编制。各地要全面摸清辖区内现有市政管网、需纳厂行政村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位置和运行工况等基础信息,全面调查生活污水产生、排放情况,梳理形成本地区行政村纳厂基础材料;组织编制本地区渔农村生活污水纳厂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建设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深化行政村纳厂一级管网和二、三级管网规划设计,形成“一村一策”建设方案。

(二)合理制定项目推进计划。各地要尽快落实纳厂建设实施主体,健全工作机制,开展纳厂项目规划、设计、施工、资金筹措等工作;根据本岛渔农村生活污水纳厂三年行动推进任务计划表(2025—2027年)(附件1)和本岛渔农村生活污水纳厂三年行动行政村清单(附件2),科学制定本地区年度渔农村生活污水纳厂项目建设推进计划表。2025年项目建设推进计划表于5月中旬前上报市住建局,2026年、2027年应于上年11月底前完成报送。

(三)严格把控工程建设质量。各地应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相关政策要求,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实施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全过程监管。项目设计应在符合设计标准规范前提下,合理选择纳厂技术线路;项目应严格按照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进行实施,施工材料禁止使用“三无”产品;项目须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统筹。各地要根据污水管网延伸建设计划和辖区内渔农村纳厂条件,分区分期推进渔农村生活污水纳厂。重点治理主要城镇区、水源保护区、旅游风景区、乡镇河道沿线区域;优先治理城中村、渔农村结合部、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等人口居住集中区域以及因生活污水引起的黑臭水体所在地。要强化工作协同,坚持与美丽城镇、和美乡村、五水共治等工作统筹推进,一体布局行政村纳厂建设;坚持与城镇开发建设、村庄规划建设同步,科学安排建设进度,确定处理设施用地布局;坚持与农民建房、民宿、餐饮、洗涤、美容美发等建设经营活动同步,做到应接尽接、雨污分流。

(二)完善工作机制。各地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目标任务。建立实施方案审查制度,组织实施方案审查,确保实施方案编制科学合理;建立月报制度,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年度工作计划推进各项工作,定期向牵头部门报送具体工作进展;建立督导机制,定期开展亮晒、督导工作,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通报、问责。

(三)强化资金筹措。各地要按照有关规定,积极筹措相关资金,统筹保障渔农村生活污水纳厂设施建设及运维;要精准谋划包装项目,积极申报国家超长期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政府专项债等;要积极推进市场化融资,争取政策性银行绿色信贷精准支持,吸引金融资本参与渔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强化舆论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将渔农村生活污水纳厂工作纳入社规民约,引导规范村民建好户内设施、履行维护责任、依法依规排放,真正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格局。


四、保障措施

按照“市级统筹、属地实施”的总体思路,推进本岛渔农村生活污水纳厂。建立本岛渔农村生活污水纳厂工作协调机制,市住建局牵头负责本岛渔农村生活污水纳厂工作,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局、市水务集团等单位按照工作职责分别落实建设项目审批、资金奖补、用地规划、水质监测、交通道路开挖、政策协调、设施建设运行等要素保障。市住建局要不定期召集市级相关部门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和困难,组建专家服务团队,开展技术指导、方案审查等工作,加大对渔农村生活污水纳厂工作的业务指导、技术帮扶。市水务集团要指导各地做好渔农村生活污水纳厂智慧化管理平台建设,提高渔农村生活污水设施信息化监管水平。各地要承担起渔农村生活污水纳厂属地主体责任,压实部门和乡镇主体责任,形成工作合力。



附件:1.本岛渔农村生活污水纳厂三年行动推进任务计划表(2025—2027年)

          2.本岛渔农村生活污水纳厂三年行动行政村清单


附件1


本岛渔农村生活污水纳厂三年行动推进任务计划表(2025—2027年)


序号

行政区划

总任务

2025年

2026年

2027年

行政村数量

新增纳厂户数

估算投资金额

纳厂行政村数

新增纳厂户数

估算投资金额

纳厂行政村数

新增纳厂户数

估算投资金额

纳厂行政村数

新增纳厂户数

估算投资金额

1

定海

44

22692

9.09

12

11959

2.5

24

6276

6.03

8

4457

0.56

2

普陀

11

7816

2

3

2141

0.6

7

4495

1

1

1180

0.4

3

新城

6

2589

0.94

2

131

0.34

2

732

0.4

2

1726

0.2

4

普朱

6

2236

0.65

1

790

0.26

4

852

0.26

1

594

0.13

5

合计

67

35333

12.68

18

15021

3.7

37

12355

7.69

12

7957

1.29

备注:表中新增纳厂户数和投资金额均为前期估算数,待各地明确项目实施方案后另行调整并确定最终任务数。



附件2


本岛渔农村生活污水纳厂三年行动行政村清单


序号

区域

年份

纳厂

行政村数量

纳厂行政村名称

1

定海区

2025年

12

河东村、龙潭村、新建村、三星村、五一村、三江村、浬溪村、临港村、南山村、增辉村、昌洲村、新螺头村

2026年

24

米林村、新港村、星马村、星塔村、白泉村、皋泄村、洪家村、金山村、柯梅村、小展村、坞坵村、桥头村、马目村、涨次村、烟墩村、司前村、东升村、双庙村、青龙村、石礁村、紫薇村、大沙村、青岙村、东风村

2027年

8

潮面村、西码头村、团结村、光华村、毛峙村、庙桥村、虹桥村、桥头施村

2

普陀区

2025年

3

芦花村、大干村、平阳浦村

2026年

7

南岙村、大展村、沙井村、横街村、黄杨尖村、茅洋新村、晓辉村

2027年

1

塘头村

3

新城管委会

2025年

2

甬庆村、王家墩村

2026年

2

黄土岭村、浦岙村

2027年

2

毛竹山村、浦东村

4

普朱管委会

2025年

1

莲花村

2026年

4

中欣村、沙湾村、莲和村、西岙村

2027年

1

顺母新村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本岛渔农村生活污水纳厂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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