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008009005030/2025-120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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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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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5-04-09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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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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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各县(区、功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市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关于助力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建设的若干举措》已经市局党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员会
2025年4月2日
关于助力大宗商品资源配置
枢纽建设的若干举措
为助力建设具有区域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的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推进我市高水平对外开放和现代海洋城市建设,集成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优势,特提出如下措施。
一、着力提升产业服务支撑
(一)推进绿色修船国际认证试点工作。检索梳理国内外现有的涉及绿色修船技术标准规范,实现现有标准规范和缺失标准规范清单化。加强顶层设计,组建中国(舟山)绿色修船国际认证创新联盟,建立中国(舟山)绿色修船国际认证省市协作平台,起草制定具有国际先进性的绿色修船标准,建立国际化的绿色修船认证体系,探索开展修船行业绿色双碳认证和认证认可“走出去”对外合作,以中国标准引领世界,为全球船东和修船企业提供可信赖的认证服务。
(二)加快绿色船燃产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加强国际合作,建设完善的绿色船舶燃料油产品科技创新联合体平台,筹建绿色船燃加注先进测量实验室,加强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以及行业领军企业的人才合作与交流,解决现阶段“检不全”“检不快”难题,尽快具备船用燃料油、汽柴油、润滑油等产品全项目检测能力,实现船燃品质检验覆盖率100%,新增省部级科技项目1个。
(三)健全现代先进计量测量体系。聚焦大宗商品、船燃加注等领域量值溯源需求,制定碳计量能力提升项目计划,起草一批高能级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和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建设一批高能级计量标准装置,支撑大宗商品和船燃加注关键计量测试能力建设。组建大宗商品碳计量联盟,申请建立大宗商品领域省级计量技术委员会,积极谋划建设大宗商品碳计量中心,编制完成《浙江省绿色石化产业计量体系建设方案(2025版)》,牵头或参与国家计量技术规范2项、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1项。
(四)开展船舶燃料油加注服务认证试点。针对船燃加注用质量流量计缺乏加注过程规范标准,引起加注交接不精准、不高效、不透明等问题,加强《基于科里奥利质量流量计的船舶燃料油加注规范》省地方标准标准研制过程的跟踪督促,加快标准报批速度,完成认证细则编制,对船舶保税燃料油加注服务开展认证试点。
(五)实现质量流量计在线检定。推进保税燃油加注在线计量关键技术研究,加快研制流量计在线检测国产化替代设备,保障绿色石化油品、化工品及保税燃油等关键贸易交接准确、可靠。建立健全流量计检定与校准体系,探索浙江自贸区保税燃料油加注服务评价体系和争议处理机制,开展保税燃料加注质量流量计在线计量服务试点,争取流量计检定扩项省级专项授权,实现质量流量计年检定覆盖率100%。
(六)深化重点产业标准研制。聚焦绿色石化、矿石加工等大宗商品产业,开展“一桶油”等标准体系建设,绘制产业链标准图谱,推进标准强链补链;发挥标准引领作用,助力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转型升级,推进港航物流业省级标准化试点建设,推动综合海事服务领域标准创新,支持鼓励相关部门和企业参与制修订相关先进标准,发布先进标准1项以上。
二、持续优化准入准营环境
(七)打响“市事我来帮”助企服务品牌。聚焦大宗商品企业面临的转型升级、品牌增值、融资贷款等难题,构建“行业专项恳谈会+企业诉求线上交流平台+重点企业会客厅”三级对接机制,建立大宗商品经营主体诉求“即接即办”响应模式,深度开展“听、聊、话”助企破难专项行动,升级“8+N”服务体系,力争实现常态化政企沟通交流问题建议办结率达100%,问题解决率和满意率达99%以上,持续为大宗商品产业发展助力赋能。
(八)落实落细“高效办成一件事”。巩固前期企业信息变更、企业注销登记、企业迁移登记等5个“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成果,进一步优化整体流程和提升服务质量,在市场监管行政许可领域建立一网通办、承诺即办、联审联办的“高效办事”服务体系,推动油气行业准入准营“一件事”向铁矿石、有色金属、粮食等大宗商品全链升级。
(九)进一步规范经营主体登记行为。设立大宗商品经营主体登记预审“绿色通道”,提供人工经营范围匹配、跨境文件核验等准入服务,引导经营主体登记时依法履行出资责任、及时公示实缴出资情况,规范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行为。创新实施大宗商品经营主体登记注册“双告知+”服务机制,联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编制油气贸易等重点领域、高频行业入市合规指南,在经营主体领取营业执照同时提供事前预警、提醒,助力国内国外资源商、贸易商、采购商等顺利招引落地。
(十)迭代“企业码”数据归集共享功能应用。围绕“一码通行、一码通展、一码通办、一码通达”目标,依托政务平台和涉企服务平台打造企业码应用服务体系,不断加强电子营业执照“企业码”在大宗商品贸易等领域标准化、场景化应用。积极探索“企业码”本地特色应用,提升经营主体名下数据归集精准度,2025年实现企业码应用覆盖政务、商务系统50类。
三、扎实推进市场公平竞争
(十一)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大力整治大宗商品资源配置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全面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做好企业商业秘密自我保护能力提升工作,加大对侵犯商业秘密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全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保护和激发企业创新创业内生动力。积极开展流通领域油品专项整治,规范油品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油品市场未明码标价、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全市港口收费的监管,进一步规范港口收费行为,确保收费政策及有关优惠减免政策落实到位。
(十二)持续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指导开展绿色石化、航运贸易等大宗商品重点产业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布局,打通专利快速获权通道。探索高校院所专利“先用后转”制度,鼓励省内高校院所面向船燃等大宗商品开展专利开放许可工作,围绕主营产品或核心技术形成专利组合,推进绿色甲醇、LNG等产业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运用,积极探索知识产权作价入股、投贷联动等融资模式,推动一批大宗商品高价值创新专利实现产业化。高效运行舟山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实施快保护、快维权,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为企业开展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提供指导。
(十三)强化商品交易市场(平台)监管服务。督促落实《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主体责任清单》,加强线上线下商品质量管控和监督管理,综合整治平台“内卷式”竞争,及时依法依规处理各类安全隐患,切实维护市场(平台)交易秩序。推进商品交易市场(平台)服务增值化改革,联合平台企业开展平台内大宗商品经营主体分类监管,鼓励市场主办方加快完善大宗商品线上交易、电商实训、创意设计等业态功能,提升市场(平台)创新活力和带动能级。2025年培育交易额百亿级大宗商品交易市场1家以上,网络风险线索闭环处置率达到95%以上。
(十四)构建大宗商品信用监管体系。持续深化市场监管领域监管体制机制改革,优化涉大宗商品企业信用信息归集,拓展应用“通用+专业”信用风险分类模型,构建大宗商品综合智能监管体系,依据涉大宗商品企业特点及信用风险实施差异化监管,丰富综合监管场景,融合推行柔性监管、非现场监管,实现“市监综合查一次”,进一步提升涉企行政检查“无事不扰”受益面和信用监管精准度。2025年底,涉企现场检查总量降低20%。
(十五)强化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依托“两栖执法队”试点工作,强化与公安、海警、港航、交通运输、海洋渔业等部门的协作,不断完善部门间信息共享研判、案件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对走私成品油、煤炭、矿砂等大宗商品形成打击合力,通过开展主题式联合执法,保持严打高压态势。
四、全面提升综合保障能力
(十六)深入开展特种设备领域安全隐患治理。采用“行政+技术”工作模式,引入第三方专业技术力量,实施专业化监管,强化浙江石化、荣盛新材料、甬舟铁路、六横大桥等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加快推进绿色石化基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体制改革,建立舟山绿色石化项目特种设备安全省市联动保障服务机制,进一步提升特种设备应急处理能力,力争实现系统预警高风险隐患闭环处置率达100%,全力承办2025年全省化工企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演练。
(十七)助力粮食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立足粮食精深加工企业发展阶段、主营行业和规模体量等特点,以转型升级专业化指导为切入口,开展产业帮扶精准化。积极引导企业导入先进质量管理办法,主动“问诊”企业在质量方面面临的困难,“一品一策”制定质量提升方案。聚焦粮食加工产业链关键质量问题,推进“产学研”协同的质量帮扶和技术攻关,打通产业链质量堵点,突破关键核心技术难点。
(十八)加强重大项目(活动)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持续优化工地食堂“一日无忧办”一站式服务,实施重大项目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提升工程,保障大宗商品重大项目工地施工作业人员饮食安全。护航世界油商大会等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综合保障,实施清单化管理,保障重大活动和接待人员食品安全。建立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等重大项目企业特需药品保障服务机制,做好重大项目所需急救药品的采购保障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