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001008009005026/2025-120665

  • 文号:

  • 发布机构:

    舟山市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2025-04-03

  • 主题分类:

  • 组配分类:

    应急预案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5-04-03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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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舟山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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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办公室

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是组织应对突发事件的总体制度安排,由总则、组织指挥体系、运行机制、应急保障、预案管理等部分组成,适用于党中央、国务院应对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工作,指导全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出政策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注重把握与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的关系,主动适应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新的形势要求和实践需要,重点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健全应急指挥体制机制、坚持从源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建立健全预警制度机制、细化应急响应流程及要求、加强基层应急工作、规范预案体系构成及衔接等方面明确了工作措施。

《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还对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恢复与重建、调查与评估,以及人力资源、财力支持、物资保障、交通运输与通信电力保障、科技支撑等提出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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