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4版)》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04-29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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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修订的必要性
根据《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4版)》和招投标制度文件清理工作要求,在原评标定标办法的基础上,我局对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
二、起草依据
《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4版)》
三、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调整资信评审内容
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中,取消投标人资信评分环节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不良信用信息和行政处罚评审内容,投标人资信评分分值由5分调整为2分,剩余分值计入商务标。设有答辩环节的,商务标分值由92分调整为95分;未设答辩环节的,商务标分值由95分调整为98分。
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中,取消投标人资信评分环节信用评分中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不良信用信息和行政处罚评审内容,信用评分分值由5分调整为2分,投标人资信评分分值由原来的(8-10分)调整为(≤10分)。
(二)调整评审区间入围方式
在技术标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 、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中,取消招标人自主推荐入围名额。
四、其他
本通知自2025年5月20日起执行。
解读单位: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80-2616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