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对下列拟用海人提出的用海续期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20个工作日(自2025年4月29日起)。如对所公示用海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利益相关者可以在公示期间向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听证申请。
特此公示。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舟山市千岛路159号;电话:0580-2600175;邮编:316021
项目名称 | 用海人 | 用海位置 | 用海类型 | 用海方式 | 用海面积 | 申请用海期限 |
东港-朱家尖海底输水管道 | 舟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 位于舟山岛和朱家尖岛中间海域 | 海底工程用海中的电缆管道用海 | 海底电缆管道用海 | 5.0146公顷 | 10年 |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4月28日
附宗海位置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