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用海公示

发布时间:2025-04-22 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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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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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对下列用海申请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20个工作日(自2025年4月22日起)。如对所公示用海有异议或需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或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地址:杭州西溪路118号;  电话:0571-88877514。

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舟山市临城千岛路159号;  电话:0580-2600175

项目名称

用海申请

用海位置

用海类型

用海方式

用海面积

申请期限

舟山市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舟山海城环保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舟山市钓梁区域、梁横山西侧。

造地工程用海-

城镇建设填海造地用海

填海造地-建设填海造地

11.2504公顷

40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4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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