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现对下列用海申请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20个工作日(自2025年4月22日起)。如对所公示用海有异议或需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或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地址:杭州西溪路118号; 电话:0571-88877514。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舟山市临城千岛路159号; 电话:0580-2600175。
项目名称 | 用海申请人 | 用海位置 | 用海类型 | 用海方式 | 用海面积 | 申请期限 |
舟山市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 舟山海城环保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 舟山市钓梁区域、梁横山西侧。 | 造地工程用海- 城镇建设填海造地用海 | 填海造地-建设填海造地 | 11.2504公顷 | 40年 |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