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新区工业污水尾水排放管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评审前公示
《高新区工业污水尾水排放管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已由浙江海洋大学编制完成,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有关要求,现将该论证报告进行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如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舟山市临城千岛路159号 联系电话:0580-2600175
附件:
高新区工业污水尾水排放管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pdf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