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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03-04
政策解读
有效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5-03-04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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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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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为,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舟山市政务服务办公室联合印发了《舟山市网上中介超市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以下从政策背景、核心内容及亮点等方面进行解读。
一、政策背景与目标
1. 政策背景
根据浙江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部署,舟山市针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存在的市场分散、信息不对称、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依托数字化手段建设全市统一的网上中介超市平台(以下简称“中介超市”),旨在打破地域壁垒,促进公平竞争,提升服务效率。
2. 主要目标
规范服务流程:明确中介机构入驻、选取、评价等全流程规则。
强化监督管理:通过信用评价、行业监管等手段约束中介机构和委托人行为。
降低交易成本:利用线上平台实现信息透明化,减少企业办事成本。
二、核心内容解读
(一)适用范围与原则
适用对象:各级政府部门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中介服务(集中采购目录外且限额标准以下)的,必须通过中介超市选取机构;鼓励社会资金项目通过平台交易。
基本原则:市县一体、三侧协同(政府、中介、企业)、数字赋能、自愿诚信。
(二)机构职责分工
政务服务管理机构:统筹平台建设与日常管理,制定准入退出规则,建立评价机制。
行业主管部门:审核中介资质,参与考核评价,依法查处违规行为。
行政审批部门:制定服务标准,公开奖惩信息,对中介成果进行评价。
(三)中介入驻管理
入驻条件:中介机构需在线提交资质证明,承诺“五公开”(服务项目、标准、收费、时限、评价)。
核验流程:政务服务管理机构与行业主管部门联合核验,2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变更需重新核验公示。
社会监督:入驻信息公示2日,接受公众异议。
(四)中介选取规则
选取方式:公开比选(最低价法、平均价法等)、邀请比选、直接选取(特殊情形)。
竞价机制:引入最低限价、信用择优、综合择优等多样化方法,平衡价格与服务质量。
回避制度:禁止关联机构参与同一项目,确保公平竞争。
(五)行为规范与监督
中介机构禁止行为:包括提供虚假资质、串标围标、转包服务、恶意低价竞争等。
委托人禁止行为:设置不合理门槛、恶意差评、拖欠费用、干预服务等。
评价体系:由委托人、审批部门、中介平台管理机构等多方参与评价,结果公示并分级管理(五星优先推荐,一星下架整改)。
违规处理:行业主管部门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结果公开晾晒,严重者移交司法。
三、政策亮点
1. 数字化赋能。通过统一线上平台实现信息透明化,减少人为干预,提升交易效率。
2. 信用择优机制。将信用评价作为中选依据,引导中介机构注重服务质量与诚信经营。
3. 多元化选取方式。综合“最低价法”与“技术择优”等方式,兼顾成本控制与专业需求。
4. 动态监管闭环。从入驻审核到履约评价,形成全流程监管,违规行为可追溯、可惩戒。
四、实施意义
对政府:规范财政资金使用,防范廉政风险,提升行政审批效率。
对中介机构:打破地域垄断,通过公平竞争优化服务质量。
对企业群众:降低办事成本,享受透明、高效的中介服务。
五、附则说明
《办法》自2025年3月1日起试行,由舟山市政务服务办公室负责解释。未来将根据实施情况动态调整细则,持续优化中介服务市场环境。
六、咨询方式
如有疑问,可联系舟山市政务服务办公室(联系电话:05802056386)或登录“舟山市网上中介超市”平台查看操作指南。
结语
《办法》的出台标志着舟山市在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中迈出重要一步,通过规范中介服务市场,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