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符合市本级公租房保障条件家庭调整及停止发放租赁补贴的通告2025.3.26
根据《舟山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和《关于推进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经审核,决定对4户保障家庭自2025年4月1日起调整及停止发放租赁补贴。
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 保障家庭姓名 | 所在街道 | 所在社区 | 保障类型 | 调整及停止发放 租赁补贴原因 |
1 | 曹菊花 | 千岛街道 | 浦西社区 | 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 12月取消中等偏低收入家庭,1月起转为低保边缘家庭 |
2 | 虞祥华 | 千岛街道 | 荷花社区 | 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 2月份取消低保,3月起转为中等偏低收入家庭 |
3 | 李玲娜 | 千岛街道 | 蒲岙村 | 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 名下购房,停发补贴 |
4 | 刘梅 | 千岛街道 | 荷花社区 | 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 家庭成员名下购房,停发补贴 |
特此公示
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