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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1008009005011/2025-00625

  • 文号:

  •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

    2025-03-25

  • 主题分类:

  • 组配分类:

    工作计划与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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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舟山市财政局2024年度法治舟山建设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5-03-25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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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市财政局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舟山市财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省委第十五届五中全会和市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2024年舟山市财政局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积极推进各项财政国资法治工作,着力提升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工作情况

(一)笃学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托局党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载体,深学细研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举办2024年全市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专题研讨班,全年组织各类涉法学习190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国企”真正落到实处。

扎实推动财政党纪学习教育。紧紧围绕“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肃纪”活动,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通过召开全局警示教育会,观看警示教育片,赴舟山市清廉教育馆开展现场学习等形式,引导全局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拒腐防变能力。重点加强市属企业的党纪学习教育,市属重点国企基层党组织全年共开展集中学习682次。

认真履行法治舟山建设责任。严格落实《法治舟山建设规划(2021—2025年)》《2024年法治舟山建设考核评价办法》,局党委会研究制定《2024年舟山市财政国资法治舟山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局法治建设重点,厘清并压实各相关处室主体责任,并按照节点严格按时完成各项指标任务。助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对三项牵头责任指标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工作。

(二)健全国企合规体系,强化合规管理能力。

    着力完善全市国企合规制度。承接办理人大代表重点议案,积极汲取好意见好建议。组织召开全市国有企业合规管理工作推进会,制定印发《2024年全市国有企业合规管理工作要点》,明确年度合规工作任务。压实属地管理责任,严格按照工作分工“一对一”落实到人,引导各县区功能区加速完成属地合规指引覆盖,保障基本制度的纵向延伸到位。

强化重点领域核查监管。围绕“1+5+X”重要监管制度落实情况,对虚假贸易、问题合同、违规担保问题开展重点专项治理,皆已督促责任单位完成整改。

(三)规范财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工作水平。

    梳理规范行政处罚流程标准。印发《舟山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工作规程》,优化市局行政处罚工作规范和程序,明确适用范围,防范因处罚流程缺陷导致的法律风险。制定《舟山市财政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针对性细化了适合市级财政工作的处罚基准,为合理行使行政裁量权划定了尺度和边界。

按时完成行政执法工作。加强跨部门执法联动,按照年初制定的行政检查计划,提前做好检查场景和任务设置,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牵头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检查,坚持先亮证再执法,先亮码后检查的执法原则,保障检查流程规范合理。

做好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结合岗位职责、工作需求,组织参加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知识考试,确保全局新进人员和执法岗位人员“应考尽考”“应领尽领”。做好执法人员库动态管理,及时清理调离、退休人员执法资格证书,确保执法证件状态实时更新。

(四)重构文件审查体系,强化全生命周期管理。

    强化规范性文件审查监管。严格执行《舟山市财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从严从细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公布、备案等关键工作。全面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深度融合财政政策需求和法律专业要求,破解把关不严、标准不一、漏审错审等问题,形成“1+1〉2”的叠加效应。

提升政策全生命周期管理。根据省、市及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两年一次的政策文件定期清理制度,保留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33件,废止或失效文件7件,确保局政策文件的时效性和合法性。

(五)强化惠企服务供给,建设一流营商环境。

    大力落实惠企扶助支持政策。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制定《中小企业政采清单》,全省首创政采云定向推送功能,实现政府采购项目由“企业找项目”到“项目找企业”的转变,2024年全市中小企业中标(成交)项目金额占比92.34%。大力推行政策精准推送、免申即享、直达快兑、政策评估于一体的惠企政策全生命周期服务,持续推进惠企直达,加强进度定期分析,联动相关主管部门、功能区加快政策上架。截至12月底,“舟企兑”平台已上线政策551条,惠及企业3860家次。

保障涉企政务服务提质扩面。畅通政府采购质疑投诉渠道,严格依法依规处理投诉举报案件,坚决维护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投诉事项的办件效率,全年共受理10起政府采购投诉,举报2起,都已处理完毕,处理率100%。落实“企呼我应”闭环机制,高效处理企业诉求三条,有效提升企业的满足感和获得感。

(六)坚持政策公开透明,防范涉法涉诉风险。

    着力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严格落实《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和《全省财政系统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试行)》,及时做好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上一年度财政决算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及地方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情况等重大决策事项的报告。

    合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做好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应对工作,积极发挥单位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谋作用,为全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提供合理法律建议,全年成功劝解当事人撤回行政复议1起,办理行政诉讼1起,有效化解财政国资法律风险。完善信访工作责任体系,不断提升依法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全年未发生信访案件。

完善畅通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原则,加强对主动公开信息的全面梳理,全年累计公示预决算信息、政府采购领域政策、行政规范性文件等重点内容341篇。依法及时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通过依申请公开系统受理申请14件。

(七)加强财政法治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提升重点法规普法成效。利用好宪法宣传周等重点普法节点,邀请局顾问董杰律师开展以“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主题的专题法律讲座,助力全市财政国资营商环境建设。借助年度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平台,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重要地方性法律法规。

    扩大政策法规普法渠道。积极拥抱媒体平台,与市民“零距离”接触,局领导带队走进《阳光热线》直播间,与听众和网友在线交流互动,重点介绍财政在助力“幸福助餐”、构建长期护理保障体系等方面的系列举措,并详细解答在线听众关心的残疾人助听器申领、AED批量集中采购等方面问题。多渠道普及财政法律法规,通过实地座谈调研、内部培训会议、专题知识讲座等形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重点财政政策。全年共开展各类学习培训和法制宣传活动20余次,累计参与人数达2600余人次。

二、下一年工作计划

2024年,我局在法治舟山建设工作中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也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法律人员配置仍有不足,普法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等。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强化财政国资法治建设,切实提升全局干部职工的依法理财、依法行政水平,推动法制财政工作实现新发展。

   (一)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积极协同其他主管部门,继续确保跨部门联合检查合理占比,在保证必要检查开展的同时,减少因多头执法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优先通过“书面检查”等非现场检查方式开展检查工作,强化“亮码执法”“亮证执法”,进一步规范全局行政执法行为。

    (二)强化政策措施及合同的审查管理。着力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持续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性审查工作,对涉企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文件做好公平竞争审查,进一步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中的积极作用。

    (三)提升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水平。发挥专业人才作用,借助局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的专业力量,全面提升行政应诉工作质效,妥善做好政府采购投诉、举报等争议易发环节的案件处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诉讼纠纷。

   (四)聚焦执法队伍素质和能力提升。加强财政普法宣传,做好普法工作清单梳理,认真做好“八五”普法收官阶段工作。利用好“宪法宣传周”、年度法律知识考试等契机,扩大法律相关知识普及范围,提升执法队伍法律素养及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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