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主要内容 | 本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含土方、桩基、基坑围护、地下室(含人防)、主体工程、室内精装修、钢结构连廊、幕墙、污水处理池、衰变池、雨水池、原地下室汽车坡道与新建建筑地下室连通加固、标识标牌等)、安装(含电气、给排水、消防水、消防电、暖施、弱电、变配电设备、室外给水、景观电气、景观给水、泛光照明、医用气体、医用净化、光伏、电梯、抗震支架、引入电缆、蒸汽冷凝水管道、市政电、室外消防、人防水、人防电、人防暖通、人防消防等)、室外附属(含原有场地拆除及场地渣土清运、绿化、景观、沥青道路、排水、雨水回收系统等)等所有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