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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
2025-02-28
工作计划与总结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5-02-28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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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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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舟山市民政局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民政局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五届六次全会、市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聚焦聚力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等重点任务,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动海岛民政事业实现新提升。
一、2024年工作情况
(一)紧扣法治民政新使命,以坚强组织保障实现工作推进更有力。一是压实法治责任。局党组书记、局长积极履行第一责任,带头研究落实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局班子成员积极学法宣法用法,确保法治建设与民政工作深度融合、同步推进。二是强化法治学习。严格执行党组会议学法、重大决策前先行学法等制度,全年组织法治专题学习8次。依托“民政30人读书会”等平台加强法治学习,开展法治培训11次,参与230人次。三是提升专业力量。机构改革单设政策法规处,加强法治专业队伍建设,机关持证执法人员增至31人、公职律师增至5人。创新建立大专班运行机制,推动法治建设重点任务高效落地。
(二)对标法治政府新要求,以新质监管服务实现依法履职更规范。一是推进法制审查全周期。动态更新行政权力清单,建立法制审查介入机制,推动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等应核尽核。全年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清理61件,废止25件,拟修订8件;全面审查存量、增量文件,无违反公平竞争情况。二是推进综合监管一体化。加强对“一老一小”、社会救助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创新打造综合智慧监管体系,编制重点监管事项21项,局领导带班“四不两直”深入基层开展监管,即时整改项完成率100%。三是推进权力监督广覆盖。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全年办结建议提案57件,办结率及满意率均达到100%。认真配合各类审计调查,扎实推进“七张问题清单”工作,妥善处置信访件16件。
(三)锚定深化改革新目标,以系统政策创制实现改革成效更凸显。一是主动服务中心工作。深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获省委书记王浩批示,特困人员“一院供养”、海岛困境儿童保障、民政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改革等3项工作获省政府领导批示,扎实推进省级试点9个,首批2项经验做法全省推广。二是创新推动政策集成。创新集成《舟山市民政领域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改革成果汇编》,研究制定《舟山市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指导手册(试行)》等多项标准规范,为基层规范开展工作提供有效支撑。三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优化“救助一件事”“身后一件事”“婚育户一件事”流程,创新“迁居养老一件事”服务,全国首例结婚登记“跨省通办”在花鸟岛落地。引导行业协会商会主动减免经营困难会员企业收费项目,减轻企业负担160万余元。
(四)聚焦广大群众新期盼,以有效执法普法实现安全底线更牢固。一是抓严集中整治。将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15+7”群众身边具体实事问题整治等工作列入“一把手”项目,开展民政领域六大整治行动,排查率100%,整改完成率97.4%。二是强化执法规范。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消防不达标养老机构,办理处罚案件2起。深化“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与市场监管等部门完成联合检查4次,“掌上执法”率达100%。三是创新普法品牌。多措并举推进“法治方舟·与民说”品牌建设,创新研发民政政策服务计算器,发布“舟山地名AI淘老古”。推出每周一期“教授话地名”,依托民政服务矩阵开展法治宣传100余次。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4年,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取得了积极进展,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如系统上下推动法治护航改革的意识还不够强,综合监管成效有待提升,队伍执法能力仍需加强等。2025年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以“抓前端、防风险、促发展”为主题,加快构建民政预防性法治体系,推动舟山民政事业发展取得新突破。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履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职责,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谋划落实好法治建设各项任务,深化改革形成更多法治化成果。
(二)系统性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积极参与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持续推进民政法治体系建设。强化内部法治审核机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持续推进民政标准化建设。
(三)加强重点领域综合智慧监管。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加强重点事项监管,做好监管“后半篇”文章,力争监管政策更完备、机制更完善、效能有提升。
(四)推进省级法治联系点工作。积极履行普法责任,擦亮“法治方舟·与民说”品牌,建立基层民政法治建设联系点,推动法治触角延伸。探索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社会组织差异化监管机制,提升监管靶向性。
(五)实施全员执法能力提升行动。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三年行动,按照“一监管一培训”模式,加强相关业务培训。开展案卷交叉评查、“以案释法”等活动,加强民政系统行政执法质量监测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