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加强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后的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管理,保障工伤职工及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工伤保险基金运行安全,我们制定了《浙江省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我们反馈沟通。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1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