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001008009005020/2025-00276

  • 文号:

  • 发布机构:

    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成文日期:

    2025-02-27

  • 主题分类:

  • 组配分类:

    工作计划与总结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2-27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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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共舟山市委、市政府:

2024年,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目标,全面履行卫生健康部门职能,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我委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做好年度法治工作部署。结合省市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要求,明确我委年度法治舟山建设考核任务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分解落实到相应处室,确保工作落地。二是落实好年度述法工作。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及时按要求在门户网站公开,年初按计划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上一年度依法履职情况,并完成主要负责人现场述法评议。三是规范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程序。为进一步保障本机关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规范,本年度我委制定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集体讨论制度》,同时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进行修订。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对4件新增及存量规范性文件落实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对1件经自查发现有违公平竞争精神的存量文件相关条款进行修订调整;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是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职责作用,加强对文件、决策、行政处罚案件的合法合规性审查。

(二)深化执法体系改革,坚持规范文明执法

是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年度内进行了疾控机构改革,进一步细化执法委托事项,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确保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是促进协同高效监管。制定明确的年度行政执法计划,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深入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推行柔性执法、精准执法年度内共抽取国家、省级双随机任务189家次,检查完成率100%,各项协同高效监管指标均符合省市要求。严格落实“首错免罚”。年度内按照省卫健委制定清单实施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案件159件,促进监管对象自觉纠正轻微违法行为,提高主体责任意识。四是建立执法监管体系。通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及年度法制稽查等工作建立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对承办机构年度内结案的94件行政处罚开展法制稽查,重大案件法治审核4件,抽取10件案件开展评查,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办案质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年度内行政处罚案卷被市司法局和省卫健委评选为典型案例各1件。是完善公正执法机制。先后出台《关于建立检察公益诉讼与卫生行政执法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罚后30分钟”落实处罚与教育制度》《行政处罚“类案同罚”工作指引》《从轻减轻行政处罚适用规定》等工作制度指引,促进执法方式健全完善、执法行为规范有序、执法标准相对统一。

(三)积极落实普法责任,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决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处室和直属单位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是明确普法要点,狠抓工作落实。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出台《关于做好2024年度卫生健康法治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普法任务、督促责任落实,并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对县(区)、直属单位的综合目标考核。三是完善队伍建设,强化普法阵地通过《关于开展全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法治建设情况摸的函》在全市范围内对卫生健康系统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及法治宣传队伍建设情况进行排摸,通过摸排掌握各县(区)、各单位普法阵地及志愿者队伍建设情况,同时督促各单位进一步明确普法责任主体,落实专人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四是强化责任意识领导带头学法。党委认真组织“八五”普法教育,积极参加省卫生健康委以及市委、市政府组织的各类普法学习培训和市管干部法律知识考试,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年度内带领领导班子法治专题学习2次,法制观念和依法决策管理水平有了进一步提升。五是拓宽宣传路径,全面落实普法。我委充分利用网站、微信等新媒体积极开展普法宣传,2024年通过“健康舟山”、“舟山疾控监督”微信公众号发布普法信息、疫情防控信息等法制宣传130余条;发布以案释法案例10余篇,被省级公众号转发3篇。通过网站发布普法宣传信息30余篇。本年度还积极响应我市“法治方舟”普法平台建设,提供普法宣传素材2类13条,供“法治方舟”展播。六是突出重点引领,促进全民懂法结合“习近平法治思想八进”、“三服务”等活动,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4.7”世界卫生日、“5.31”世界无烟日、“6.14”世界献血者日、“10.10”世界精神卫生日、“12.1”世界艾滋病日、“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活动等开展法律法规、健康科普知识等宣传教育。2024年我委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十余场次,惠及群众三千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及宣传品一万两千余份。

(四)持续深化政务服务,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持续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推进“一网通办”优化升级,充分利用政务服务网、浙里办和政务服务2.0平台,引导办事企业和群众开展网上办事,逐步形成“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网办优先、掌办为辅、窗口兜底”的良性局面,2024年度共办理行政许可事项1475件,网办率100%。二是不断优化政务服务举措。全面落实“助企@健康”行动,推广“卫企预约”运用,建立“线上问诊”机制;指导企业开展职业健康关键因素画像与风险化解,健全风险提前化解机制。深入推行提前介入、预约上门、延迟服务、告知承诺等政务服务优简快办举措,为企业提供更精准有效的服务。2024年办理告知承诺175件;预约上门服务33次;延迟服务2次。三是聚焦高频事项创新服务模式。以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为切入点,通过提前介入,“非接触式”帮扶团队等服务举措,实现全程网办,证件EMS邮寄到家,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共办理164件。四是推进电子证照和数据共享应用。为拓宽便民利企新路径,实现群众零跑腿。2024年核发医护执业许可、医疗广告等事项电子证照1244件,共享营业执照164次。五是规范中介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以减事项、减费用、减时间为抓手,建立中介清单管理制度,清理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共清理规范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6,保留涉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2项。鼓励符合资质要求的中介服务行业入驻中介超市平台,中介超市入驻率完成情况100%。六是积极开展涉企信用修复。根据市营商专班关于继续加强“企业诚信度”指标监测调度的工作要求,卫生监督执法机构继续开展企业信用修复指导工作,并严格落实联络员周报机制,及时报送整改进度给信用办,年度内共指导信用修复120余家次。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重视法治建设工作。我委党政主要负责人把述法报告、履行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纳入年度述职,自觉提高法治政府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注重从体制机制建设入手,做好安排部署,强化工作联动,做到法治工作同卫健全年重点工作同谋划、同落实、同考核,确保任务明确具体、方法切实可行。

(二)完善议事决策机制。年度内对《中共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员会议事规则》《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进行更新完善,高度重视并践行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相关要求,聘请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卫生健康重大行政决策和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作用,对重大项目、重大合同、重大执法决定等重大事项进行全过程法律把关,防范法律风险。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集体讨论制度》,提高行政执法效率,进一步保障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程序合法、规范,年度内主持召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集体讨论1次

(三)强化职责清单落实。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年度述法工作要求,结合年度考核实际,梳理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并强化落实,不断提升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

三、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做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制度,压紧压实各级工作职责,规范法制审查、行政调解等工作程序,确保我委法治工作全面化、规范化、常态化。

(二)做好医疗机构法治建设。重点做好公立医疗机构及民营医院法治体系建设,明确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加强普法宣传,促进医疗机构依法执业。

(三)做强法治教育宣传力度。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人制宜,强化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提高普法针对性和有效性,扩大法律知识普及的人群受众,积极在全社会营造卫生健康法治环境。


 

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2月20日

    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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