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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02-26
工作计划与总结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5-02-26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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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舟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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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办公室(政策法规处)
2024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持续深化法治机关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应对风险的能力水平,为推进“崇军舟山”建设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制度机制,持续深化法治机关建设。一是坚定履行法治建设责任。切实加强党组对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学法、普法、执法等任务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与党务、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一年来,局党组先后2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相关工作,在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等会议上研究审议法律顾问聘任、已故军休干部违规占用国资住房等涉法议题10余件。二是不断完善政策制度体系。加强法规政策的顶层设计和统筹衔接,结合推进“公共服务一体化”、深入开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行动等工作,编纂舟山市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法规政策汇编、出台《舟山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履职清单》,统一优待抚恤、困难帮扶等各项工作的政策口径和法规遵循,为基层一线减负卸压、赋能增效。积极参与《浙江省退役军人保障条例》立法调研工作,牵头起草《移交安置》章节内容,助力全省退役军人法治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新突破。三是持续加强法治队伍建设。采取邀请专家辅导、安排脱产培训等方式,鼓励全系统干部职工积极参加执法资格证书考试,今年,局本级、县(区)局各2名同志顺利考取省行政执法资格证,全市系统行政编干部执法资格证持证率达到98%,比例位居全省系统“第一方阵”。注重发挥法律专业人士“外脑”和“智囊”作用,建立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工作机制,组织公职律师参与涉法重大议题研究、规范性文件审查等工作,切实提升决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
二、坚持守正创新、深化学法普法,深入营造崇法守法氛围。一是推进法律学习常态化。将法律法规全面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机关党委和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计划,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专题学习,实现“零缺位”“全覆盖”。健全落实“法规政策大讲堂”制度,抢抓《退役军人移交安置条例》等法规政策颁布实施的重要节点,第一时间组织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上台授课,着力打造崇法守法、一专多能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二是推进法治宣传特色化。结合国防教育“六进”行动,开展“保密宣传进军营·法律服务零距离”“法润人心·情暖老兵”等普法宣传活动,通过摆放法治教育宣传展板、播放普法宣传片、组织法律知识有奖问答、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发放普法宣传纪念品、组织老兵红色宣讲等多种形式,持续提升普法活动的受众面、参与度、实效性,进一步巩固“法律拥军”工作成果,从法治工作层面增强社会公众对军人职业和退役军人的尊崇认同。三是推进法规教育系统化。以“舟山退役军人教育学院”挂牌成立为契机,联合浙海职院建立退役军人法治教育体系,根据实际需要,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英雄烈士保护法》《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法律法规分别列入“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培训班”“转业军官岗前培训班”“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班”“退役军人事务员培训班”等教育培训活动的计划日程,对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退役军人事务员、军转干部等“关键少数”开展系统性法治教育,帮助参训人员进一步提升法律意识、养成法治思维。
三、坚持以法领政、贯彻法治思维,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质效。一是依法依规化解信访矛盾问题。围绕创建退役军人信访“无上行”城市目标,健全落实信访问题闭环管理,领导干部带案下访等制度,综合运用法律政策“工具箱”做好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和谐各项工作,切实做到合理诉求解决到位、无理诉求解释到位。一年来,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共接待来信来访退役军人21批50余人次,受理“12345”移交信访线索5件,答复群众网络反馈意见建议90余件,初信初访问题一次化解率达到90%以上,等口径(按2023年口径)退役军人“赴省进京”信访事件继续保持“动态清零”。二是依法依规提升政务服务质效。围绕构建退役军人“全生命周期”管理保障模式,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推广转业军官落户、退役报到等“一件事”联办服务,试点推行转业安置网上选岗、部分农村籍退役义务兵身份认定“无感智办”等工作机制,积极推动《优待证》申请等行政审批事项受理端口向村(社区)前移,让退役军人在参与行政审批活动的过程中体会到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尊崇感。三是依法依规保障军人军属权益。全面落实“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要求,结合本系统工作实际,推行“市县联动执法”“军地协同检查”“跨部门联合监管”等多元执法监督模式,整合军地执法监督和专业工作力量,对退役士兵移交安置、《优待目录》落实情况开展“伴随式”检查,确保政策一贯到底、工作一抓到底。一年来,共开展执法监督检查5批次,发现并督促有关责任单位整改待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等问题4个,其中军地联合开展“安置待遇落实情况‘回头看’检查”相关做法入选全省行政执法最佳案例。
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是法规政策体系还需完善。近年来,我局虽然围绕核心业务密集出台了以《优待目录》《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办法》为代表的一系列政策和规范性文件,也取得了较好的实施效果。但仍有一部分政策存在前期论证不够全面、调研评估不够充分等不足之处,与舟山实际和服务对象需求结合还不够好,在科学性、实践性上还有提升空间。比如2024年年初出台的《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目录》与就业市场形势和企业用人需求匹配度不够高,与“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的初衷相比存在差距。
二是普法宣传力度还需加大。日常普法活动的载体和形式相对传统和单一,主要以摆摊设点、悬挂横幅等为主,与科技信息化手段结合不够;对象上也主要以部队官兵和退役军人为主,在通过普法宣传培育群众崇军观念、崇军意识上还有提升和改进的空间。基层普法阵地建设还需加强,部分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中“调解室”“普法角”等功能设施缺乏管理维护,存在“流于形式”的情况。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立足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全局,推动全市退役军人法治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快完善政策制度体系。进一步强化系统思维,广泛开展调研论证,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出台《舟山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舟山市退役军人安置办法》等法规政策,更新修订《舟山市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目录》,持续提升我市退役军人事务领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二是持续抓好法律政策落实。常态化做好法律政策执行过程中的指导、协调、监督工作,部署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专项评估,及时做好规范性文件修订、废止和宣布失效等工作。坚持向战为战,全面落实东部战区拥军支前清单任务,协调大专院校和法律服务机构为驻舟海军部队提供《国际法》《海洋法》等方面法律服务,进一步打响“法助强军”工作品牌。
三是切实提升执法监督质效。围绕“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和“综合查一次”等工作要求,深入开展安置待遇落实情况“回头看”军地联合执法,积极推行“双随机”“无感化”执法模式,在减少“烦企扰民”的同时,切实保障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
四是不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结合清明、“4·23”海军节、八一节、“9·30”烈士纪念日等重大节日,精心策划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凝聚爱国拥军社会共识,营造退役军人有保障、受尊崇的浓厚氛围。
舟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