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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
2025-02-20
工作计划与总结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5-02-20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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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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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局党委关于法治舟山建设的各项部署,结合省、市法治建设、法治舟山建设考评任务,围绕局中心工作,打造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代化法治治理新格局,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2024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法治组织保障,强化履职能力建设
一是推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为局党委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做好谋划,及时起草全市住建系统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重点工作任务。局党委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2023年度工作总结》《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做到法治建设与住建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同考核。今年4月,在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上,王涛局长提交了个人依法履职情况报告。落实新任干部宪法宣誓制度,11月13日,我局举行新任职干部宪法集中宣誓,局系统今年以来新任命、新招录干部共12人参加宣誓。二是加强干部职工法治能力建设。局领导班子先后开展5次集中学法,通过局党委会议、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业务大讲坛的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分别对《行政复议法》、《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等内容进行学习。通过各类培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除积极参加省建设厅等举办的各类法制培训外,2024年11月,根据年度工作计划,举办了全市住建系统法制培训班,全市城乡建设系统50余名法制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得到加强。三是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对《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学习宣贯,对我局制定的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标投标、经营行为规范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增量文件严格按照公平竞争审查程序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对之前出台的存量政策文件尤其对是否含有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内容进行了集中评估清理,涉及局发规范性文件共132件,决定保留114件,修改1件,废止17件。四是落实普法责任制。制定并实施法治宣传教育年度计划和月度重点普法任务计划,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突出住建普法工作的特色亮点,结合“安全生产月”主题活动,加强对建筑施工领域质量与安全的监管,对《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条例》、《舟山市物业管理条例》、《浙江省房屋安全使用管理条例》加大宣传,采取普法进社区、进企业、进工地、进公园、进房产销售中心等形式,借助传统媒体、新媒体平台开展政策解读和“以案释法”。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
一是加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立法工作。按照年度立法计划,对列入立法工作计划的预备项目《舟山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抓紧起草和调研工作,按计划完成草案初稿和调研报告的撰写工作。二是落实合法性审查。严格执行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加强局法律专家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专业优势,采取提前介入、全程跟进等方式,为我局行政决策、行政执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从源头有效防范和化解违法实施行政决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各类法律风险。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备案和清理工作。我局共制发规范性文件5件,均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的法定程序制定、审查和公布,并同步进行政策解读,全部文件都按要求及时向市司法局报备。四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各项制度。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内控制度,及时公布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未出现决策内容明显不当或者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况,重大行政决策档案保管规范。五是落实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制定实施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合同管理制度,明确了合同合法性审查的范围、标准、程序及合同订立的程序、原则、要求和需要注意的问题。共审查各类合同68份。所有合同均通过舟山市行政机关合同管理系统开展合同审查和备案工作。六是落实公职律师制度。已经建立公职律师工作机制,并按照规定完成公职律师的继续教育和年度考核。
三、严格规范执法,强化行政监督
一是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的部署要求。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提高行政执法质效。全面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制度,实现“双公示”数据的“全覆盖、无遗漏”,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二是深化住建行政执法工作。制定印发《舟山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深化推进“综合查一次”“一次解多题”等工作模式,不断扩大“大综合一体化”改革成效,提升行政执法质效。落实《舟山市涉企行政执法“三书同达”制度(试行)》,推行企业信用修复告知书、合规指导意见书与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步送达,并为企业提供信用修复指导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三是深化住建领域行刑衔接工作。围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民生热点难点、环境治理难点堵点等,依托浙江省“行刑衔接平台”规范做好行刑衔接工作,依法严厉打击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打通行业治理平台与“行刑衔接平台”的联动共治,实现涉嫌犯罪案件线上移送、反馈等协同业务,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有效落实,坚决杜绝“有案不移”“以罚代刑”行为发生;向省厅提供和发布执法典型案例3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警示作用。四是加强公共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建筑市场领域信用评价,宣传贯彻落实新《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信用规则应用;建立完善住建领域信用信息修复工作机制。
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落实复议诉讼职责。重视行政争议的预防和化解工作,今年我局被行政复议案件4件、无新增诉讼案件,所有案件均按照要求履行及时答辨、提交证据等职责义务。没有复议纠错诉讼败诉案件,没有收到执法监督建议书。二是及时处置信访投诉,按规定办理投诉举报案件。截至目前我局通过浙江省民呼我为统一平台共受理投诉举报案件99件,均转行政执法平台办理,24小时之内派发检查任务并在法定时间内反馈处理结果,按期受理率、按期办结率为100%,调查处理结果适当。三是构建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机制。发挥局信访-行政调解联动机制作用,2024年局行政调解工作室共受理行政调解13起,其中成功调解7起,涉案金额15余万,社会效应明显。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立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民事纠纷“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的实施意见,指导行业调解组织重点围绕物业服务、商品房买卖、商品房租赁、建设工程合同等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民事纠纷开展调解工作,创新行业调解方式方法,共同预防和化解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矛盾纠纷。
五、2025年工作思路
(一)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的各项部署,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依法正确履行政府职能。
(二)做好“舟山市住建领域法治建设“十四五”规划”和“舟山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实施方案(2021——2025 年)”总结评估和下一轮规划的谋划工作。
(三)进一步完善《舟山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立法起草工作,在草案初稿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
(四)助力我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围绕创建指标开展全面自查、补齐短板。继续做好“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和“互联网+监管行政执法平台”数字应用的推广使用,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破除行政性垄断专项整治、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严格落实行政合法性审查、公平审查制度。全面开展“综合查一次”,减少多头检查,实现监管“无事不扰”。规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确保行政执法领域相关指标高标准、高质量通过验收。
(五)加强行政争议源头治理,规范投诉举报、信息公开、行政执法等办理流程,加大法制审核在预防、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作用,促进行政争议化解机制从末端被动化解向源头主动防范转变。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建设,积极配合复议机关、审判机关做好调解工作,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提高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调撤率。
(六)进一步加强法治监督。重视推进全市住建系统法治建设一体化,多关注、多研究、多指导、多督促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单位和县区部门的法治工作,聚焦重点任务和薄弱环节进一步规范和提升住建领域法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