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浙江省无居民海岛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委托杭州国海海洋工程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舟山市普陀区莲花岛保护和利用规划》。该规划于2025年1月21日通过专家评审,现将修改完善后的单岛保护和利用规划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期30天),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提出建议或意见,并在公示期内向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反馈。
特此公示。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海莲路569号 联系电话:0580-3711605
附件:舟山市普陀区莲花岛保护和利用规划文本(公示稿)
舟山市普陀区莲花岛保护和利用规划文本(公示稿).pdf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
202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