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008009005001/2025-199430
舟政办发〔2025〕31号
市政府办公室
2025-10-24
农业、畜牧业、渔业
市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
有效
主动公开
ZJLC01-2025-0007
各县(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关于打造舟山市远洋渔业发展新优势若干政策》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0月24日
关于打造舟山市远洋渔业发展新优势
若干政策
为推动我市远洋渔业加速转型升级,构建具备更强综合实力、更优发展环境及更规范经营管理的现代化远洋渔业产业体系,加快建成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中国远洋渔业第一市,现制定如下支持政策:
一、支持远洋自捕鱼回运交易
鼓励远洋渔业企业自捕鱼回运到舟山口岸并交易,按照不同鱼种给予回运奖励。
1.金枪鱼类:以延绳钓作业方式捕捞(凭配额及许可)的大目、黄鳍、剑旗鱼类每吨奖励600元,长鳍每吨奖励250元;以围网作业方式捕捞的大目、黄鳍、长鳍、剑旗鱼类每吨奖励250元,鲣鱼类每吨奖励100元。
2.过洋性鱼类每吨奖励250元。
3.鱿鱼每吨奖励120元。
4.其他鱼类每吨奖励100元。
二、支持综合保障能力提升
支持综合性公海及境外保障服务,每年补助资金不超过1200万元。支持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设协调服务机构,根据规模、成效等综合因素进行补助。鼓励远洋渔船配备资质船医,建设海上流动管理服务平台,延伸远洋渔业境外保障与服务。
三、支持船队规模拓展及标准化、现代化提升
鼓励远洋渔业集群发展,支持新增远洋渔业企业。支持远洋渔船、配套运输船实施国际标准化改造,鼓励获得政府间国际组织机构认证。支持远洋渔船“两新”项目建设,鼓励老旧渔船开展生活设施标准化提升改造,对实施船员生产生活环境及国际履约能力提升改造的远洋渔船给予补助。
四、支持远洋水产品加工拓展
支持远洋水产品精深加工,鼓励推进生物食品、保健品、药品研发及加工。支持远洋鱿鱼精深加工企业发展,鼓励提升企业鱿鱼年加工能力、优化精深加工比例。
五、支持远洋水产品质量体系建设及市场拓展
支持远洋水产品检验检测能力提升,推进创建远洋水产品绿色品牌及产品可追溯体系。支持远洋水产品国内市场拓展“十城百店”行动,提升舟山远洋水产品品牌知名度。
六、支持人才队伍建设
支持舟山远洋渔业人才培育,支持开展远洋渔业从业人员安全、履约、捕捞等专项技能培训。支持企业与专业院校、培训机构开展订单式远洋渔业人才培养模式。支持远洋渔业相关培训机构提升专业能力,探索构建远洋渔业船员职业培训学校,为远洋渔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七、鼓励推进远洋渔业科技创新
鼓励远洋渔业科技创新攻关和转化应用,支持远洋渔业新材料、新技术、新装备、新模式攻关并在渔船装备制造中转化应用,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安全生产。支持企业探索建造引领行业发展的示范性、引领性远洋渔船,进一步提高远洋渔业安全水平、履约能力和捕捞效率。
八、支持全产业链创新发展
支持舟山国家远洋渔业基地建设,持续提升基础保障能力,对引领远洋渔业全产业链创新融合发展项目予以重点鼓励支持。支持市委、市政府确定的远洋渔业重大项目。支持远洋渔业企业做大做强,对新获得省级以上龙头企业称号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在省级补助基础上予以配套补助。其中,新增省级龙头企业省、市奖励总额不超过50万元,新增国家级龙头企业省、市奖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以上政策资金由省、市远洋渔业补助资金统筹使用,若省级相关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市级政策另行调整。具体细则由市海洋经济局、市财政局另行制定。
本政策施行期为2025年12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原《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推进舟山市远洋渔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舟政办发〔2022〕81号)已于2025年9月30日失效。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打造舟山市远洋渔业发展新优势的若干政策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