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07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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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综合协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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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里《关于推进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非法倾倒问题举一反三整治的通知》要求,市城管局坚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协同配合,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部署落实。今年以来,根据省厅部署要求,结合中央生态环境督察工作,紧扣“健全完善建筑垃圾全过程管控体系”目标要求,我局精心谋划、深化部署,局领导多次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建筑垃圾治理工作,同时,多次以“四不两直”方式深入一线调研整治情况。市局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细化工作方案,建立工作联络群,完善监管体系;各县(区)、功能区局充实人员,明确职责分工,压实目标任务,拧紧责任链条。
二、对照目标要求,强化工作举措。一是全面调查摸排,狠抓问题整改。在全市范围进行建筑垃圾非法倾倒问题大排查大起底,截至目前,发现零星少量乱堆放问题64个,已落实整改63个。对市生态环境局利用卫星遥感技术排查的涉及建筑垃圾的点位经逐一核查未发现乱倾倒现象。二是深化源头管控,压实主体责任。全市337个在建工地,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率达100%,并在施工现场公示相关信息。消纳处置过程中,累计运行电子转移联单18.7万次,修正问题联单79个,联单闭环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三是强化过程监管,加强运输管理。全面加强建筑垃圾运输环节管控力度,今年来共核发建筑垃圾处置证381份,目前运营的800余辆建筑垃圾工程运输车辆已全部做到密闭化、卫星定位。定海、普陀和新城实施国有企业统一运营管理渣土中转及海运处置工作,推行末端联单结算制度,有效防止海运企业违法向海洋倾倒。同时,为借鉴宁波先进管理工作经验,组织人员赴宁波开展学习调研,深化两市协同发展。四是突出消纳管理,落实产销平衡。完成编制并发布舟山市、岱山县、嵊泗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拟新建建筑垃圾中转场所3座。从我市资源化利用处置企业的年处置能力以及直接利用场所的剩余容量来看,可达到建筑垃圾产销平衡。
三、加强协同配合,完善制度机制。一是强化部门联合执法。今年以来,持续加大对建筑垃圾领域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公安、交通、综合执法,港航、海事等部门组织开展联合执法94次,共出动人员838人次,现场指导21次,查处建筑垃圾领域违法问题173起,其中即查即改114起,立案查处91起,累计罚款25.13万元。二是加快管理制度建设。对原《舟山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进行修订,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监管职责,对建筑垃圾从源头产生、中转运输、消纳处置及资源化利用等各环节提出具体要求。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装修垃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装修垃圾管理要求,提高我市建筑垃圾管理水平。三是做好系统推广应用。全面使用省建筑垃圾综合监管服务系统,落实电子转移联单制度,实现对工程渣土全闭环管理。截至目前,全市注册企业用户631个,接入项目监控视频375个、车载GPS814个。
下步,我市将深入贯彻落实省市的部署要求, 以全省建筑垃圾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法倾倒建筑垃圾重要指示精神,纵深推进排查整治工作,加强规划引领,强化日常管控,落实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整治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全力打造海上花园城市在建筑垃圾消纳处置领域舟山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