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符合市本级公租房保障条件家庭调整及停止发放租赁补贴的通告(2025.1.2)

发布时间:2025-01-07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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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办公室(信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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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舟山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和《关于推进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经审核,决定对8户保障家庭自2025年1月1日起调整及停止发放租赁补贴。

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保障家庭姓名

所在街道

所在社区

保障类型

调整及停止发放租赁补贴原因

1

曹菊花

千岛街道

浦西社区

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12月取消低保,1月起转为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2

沈信翠

千岛街道

曙光社区

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自愿转租赁补贴,1月份起改为低保边缘家庭享受租赁补贴,取消实物配租

3

何小宽

临城街道

翁洲社区

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货币资产超过234612元,停发租赁补贴

4

吴新翠

千岛街道

红茅山社区

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名下有房产,停发补贴

5

邹光美

千岛街道

城隍头村

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货币资产超过234612元,停发租赁补贴

6

王珂琦

临城街道

中湾社区

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家庭成员婚姻状况改变,停发租赁补贴

7

唐杏女

临城街道

吴榭社区

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去世

8

胡梦婷

临城街道

吴榭社区

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家庭成员婚姻状况改变,停发租赁补贴

特此公示

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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