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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
2025-01-22
工作计划与总结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5-01-22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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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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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办公室
2024年以来,全市民政系统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改革为主抓手,推动民政事业持续快速发展。4项工作得到省领导5次批示,7项工作在全省、民政部会议交流发言或上报国办,获得2项部级荣誉,60余项工作获省部级以上媒体报道。
一、2024年工作总结
(一)聚力服务“中心大局”,推动重点工作落实落细
主动服务全市“985”行动和三个“一号工程”,切实担起民政“民生为大”之责。一是全力助推“985”行动。牵头开展“构建海岛特色‘幸福+’综合服务体系”重点工作,参与完成其他8项重点工作。目前所有指标任务均已高质量完成。编制完成小干岛地名方案(规划),指导成立舟山市口岸发展协会、江海直达产业链协会,助力海洋经济发展。二是靠前服务三个“一号工程”。助力经济创新,2024年完成2家数字经济领域社会组织注册登记;建成公园式、综合性婚姻登记机关1家,户外结婚登记颁证基地15个,推进“婚登+文旅”融合发展,在花鸟岛打造“甜蜜经济”试点。优化营商环境,引导行业协会商会主动减免经营困难会员企业收费项目,减轻企业负担160万余元,惠及企业300余家。加快推进水库移民后扶项目建设,完成项目40个。强化改革攻坚,岱山县主动与物产中大等康养品牌合作,推动“产业链+机构服务”双发展双提升,旅居养老等工作取得突破。三是高质量完成“七优享”指标。牵头做好“老有康养”“弱有众扶”两项重点工程,3项民生实事项目均提前完成,24项重点指标任务全面完成,14项指标超额完成。
(二)主动聚焦“改革创新”,推进市域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改革试点
组建市级工作专班统筹推进改革,省两批共7项支持举措、市“两张清单”中的5项改革和1个项目及“挂钉作战”6项任务全部高质量完成。一是完善养老服务清单、统一服务标准。优化完善《舟山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13类老人32项服务标准全市统一。统一全市特困人员和孤困儿童生活保障标准,民政13个基本公共服务事项全部实现市县乡村执行无差别,并均高于或与省定标准持平。二是助力新时代“小岛迁、大岛建”工程。修编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构建“迁居养老”制度保障体系,制定出台八项具体举措和六项保障机制,全面保障小岛迁居后基本服务。三是落实市域一体要素保障机制。引进3家中高端养老机构,撤并23家“小弱旧”机构,全市30家特困集中供养机构缩减至8家,大岛养老机构占比提升至76.36%。根据“1+4+N”规划布局,建成以37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4个民生服务综合体为核心的全覆盖居家养老服务阵地矩阵。积极引导各级社会组织参与,创新打造“守望时光里”海岛支老公益项目,形成多元养老服务机制。四是探索重点领域改革创新举措。实施县域特困人员“一院供养”体系改革,按照“愿进尽进”原则,全省率先实现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100%,该改革获王浩书记现场肯定,获胡伟、李岩益副省长批示肯定;工作经验向全省推广。累计建成24家“幸福食堂”,141个助餐点,村社助餐覆盖率提升至83%;积极探索“公益+市场”可持续模式,财政1元补助可撬动3.7人次就餐。持续深化护理体系改革,养老机构护理员持证率从71%提升至90%,每万老年人拥有持证护理员24.73人,从全省第十提升至第四。
始终坚持改革为了人民,积极主动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一是老龄工作体系初步构建。坚决落实机构改革任务,成立老龄工作处并建立机构改革后的老龄工作新体系。“爱心卡”推广提前完成全年目标。统筹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与居家适老化改造,全省率先完成适老化改造任务,资金使用进度超260%,带动消费超1600万元,排名全省前列。二是社会救助能力持续提升。建立困难群众“一人一策”综合帮扶机制,整合资源搭建“助联体”,共计投入795万元,完成项目172个,覆盖困难群众8800余人。深化拓展人户分离群体“呼叫转移”探访关爱服务。全省试点社会救助“幸福码”,惠及1.1万人。全省率先出台市域流动儿童关爱服务行动实施方案,实现20项流动儿童服务同城同待遇,海岛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工作获胡伟副省长批示,相关经验在民政部举办的推进会上作工作交流。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8260余万元,定海区“精康融合”试点持续推进。三是社会福利水平稳步提高。开展“共富同行”项目,引入9个项目和市外资金70万元。普陀区列入“山区海岛县慈善事业发展”省级试点。承办浙江省慈善领域“共富同行”计划2024年交流会。新增慈善机构11家,支出善款4485万元,救助7.4万人次,完成“微心愿”2858个。全市福利彩票累计销售额达到2.6亿元,增幅13.65%,位列全省首位。四是社会服务能力不断优化。率先实现长三角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该工作获王浩书记批示肯定。成功申报省级婚俗改革实验区,普陀区、嵊泗县分别列入省级试点。建成婚俗文化展教基地16个,开展婚俗改革文体活动100余场,举办集体婚礼、集体颁证活动50场。创设婚姻家庭辅导“三娘”课堂,参与2000余人次。探索开发浙有姻缘婚俗改革“一件事”系统。启动殡葬设施规划修编,持续优化殡葬服务,全省率先高标准落实群众“身后事”基本服务免费民生实事项目,免费项目拓展至16项。深入开展文明治丧行动,办丧时间普遍缩短至3天内。五是社会治理水平更加高效。出台《舟山市社会服务机构内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规范管理,全市党建入章率达98.4%,居全省首位。安排社会组织公益资金309万元,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千余场,惠及群众6.6万余人次,其中小岛快递“益”起来“1103”项目获市委主要领导肯定。推进普陀、嵊泗省级地名试点,深化“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3项工作入选“乡村著名行动”首批省级典型经验做法。推出地名AI“舟山淘老古”,推动地名文化不断发展。
二、2025年工作思路
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把握一个总目标,突出两个着力,明确三个原则,落实五方面重点工作,持续推动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老有康养”方面
(三)“护幼助残”方面
一是全域推进婚俗改革。推进综合性婚姻登记机关建设,4A及以上县级婚姻登记机关达标率达100%。拓展深化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改革,指导普陀区创建全国婚俗改革实验区,支持嵊泗县发展文明简约“甜蜜经济”。深化“三娘课堂”全周期婚姻家庭辅导体系,探索婚姻家庭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二是深化殡葬综合改革。深入开展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和公墓建设管理领域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加快推进殡葬设施专项规划修编,完成定海区、嵊泗县安葬设施建设项目,实现城乡安葬设施供给全覆盖。三是提升地名管理服务。规范地名命名更名,落实地名备案公告制度,逐步推广智慧地名标志。深入推进“乡村著名行动”先行区试点建设,探索地名文化赋能海洋经济发展新路径。四是促进水库移民发展。进一步优化产业帮扶、就业帮扶和重点区域帮扶机制。
(五)“多元共治”方面
一是规范社会组织管理。深化清廉社会组织建设,实施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优先培育舟山优势产业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社会组织。二是构建新型慈善体系。探索党建引领下的慈善组织规范化建设新路径,实施“阳光慈善”工程,推进慈善组织“双免”资格和公募资格认定。继续发展慈善信托。三是助推福彩事业发展。做好即开票配送改革,开展“僵尸网点”清理专项行动,加快数字门店建设。稳步拓展市场,力争全年彩票销量增幅全省前三。创新打造“航行的公益”品牌,落地一批惠民利民便民项目,提升福彩影响力、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