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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
2025-01-22
工作计划与总结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5-01-22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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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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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办公室(组织人事处)
2024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市全会精神,坚持督察整改有力有效、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治理修复双管齐下、服务监管融合互通,环境质量总体保持高位稳定,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持续增强,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较前两年大幅提升。
一、2024年工作回顾
(一)以深化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机制为发力点,更高站位全面推动解决环境问题
一是切实发挥好美丽办(督察办)统筹协调职能。坚持市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亲自部署协调,高标准严要求推进生态环境问题“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开展个性问题“画像”,落实“三个一遍”,顺利通过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全省最少,为全省“个性问题最少、无典型案例”的地市之一。
二是环境问题发现和整改闭环机制进一步完善。坚持领导带头深入现场严督实导,有力整治整改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例会制度及属地、部门责任进一步落实,为我市交出中央环保督察高分答卷奠定坚实基础。
三是合力形成狠抓问题整改的良好氛围。目前舟山市29个信访件销号24个,排名全省前列。个性问题基本完成整改,共性问题有序推进。结合加快推进海上花园问题图斑清除工作,74个自查存量问题整改得到全面落实。
(二)以系统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同步完善环境基础设施为突破口,更大力度提升环境品质
一是全力推进空气质量改善。提前完成三大减排项目和老旧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年度任务。推进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助力上海进博会、乌镇峰会空气质量保障。2024年,舟山PM2.5浓度为17.1微克每立方米,空气质量继续保持全省第一、全国前列。
二是深化环境治理攻坚。对全市943条河道开展排整治专项行动,57条问题河道42条完成整改。2024年,我市国省控地表水断面水质优三比例、县级饮用水水质达标率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近岸海域海水水质优良率达49.7%,同比上升0.8个百分点,是全省5个沿海地市中优良率唯一上升的地市。
三是提升“无废城市”建设。完成65个无废城市细胞创建,7个种类共8家单位获评省级百优“无废城市细胞”,“无废集团”和“无废商圈”建设有序推进。嵊泗县养殖浮球整治入选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最佳实践案例。
四是实施环境基础设施三年行动计划。153个项目已建成100个,总投资118.5亿,已完成投资63.55亿元(占总投资53.6%)。推荐申报国债项目10个,总投资17.1亿元。2个项目成功申报超长期国债共0.48亿元。按计划基本建成高新区化工污水处理主体工程、普陀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修复、岱山污泥配套处置项目主体工程、嵊泗县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等项目。医疗废物处置扩建、岛北污水处理厂改造及配套管网工程等项目提前完成。
(三)以先行示范、打造标志性成果为着力点,更宽视野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一是提升重大项目环保服务水平。高效服务宁波舟山港规划修编环评通过生态环境部审查,荣盛金塘原油储运基地、舟山-宁波石化基地互联互通管道项目环评加快推进;推广行政许可集成改革多评合一、打捆环评、电子证照等做法,实现企业审批费用节省30%、时间提速50%以上,获省领导批示肯定;强化环境要素保障,全市新增四项污染物调剂项目34个;探索排污权异地交易机制,中煤鱼山电厂项目所需742吨/年的氮氧化物指标顺利完成跨地市交易,创下我省“十四五”期间单个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跨地市交易的最高记录。
二是严格环境执法监管。有力推进“绿剑”、“两打”等环保执法行动。2024年共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70起,受理环境信访192件,同比下降3%。
三是积极推动生态文明先行示范项目。成功创建省减污降碳协同试点市;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探索海洋碳汇开发标准体系建设;“舟海净”港口船舶污染协同管理模式获省领导批示肯定;建成全省首个海上生态联勤警务站。嵊泗建成国家级美丽海湾。
四是推动修造船、油品储运、水产加工等重点行业绿色转型。结合深化重点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工作,16家造船企业分段涂装废气实现密闭收集+高效处置,修船企业中涉及喷漆、除锈和打磨工序的船企均已配备相关污染治理设备;累计完成9家企业码头油气回收设施建设,全面落实油品储运行业涉气问题整治提升;全市150余家水产加工企业按相关方案有序开展整治提升工作。
二、2025年主要工作安排
2025年,市生态环境局将深入贯彻市委全会精神,聚焦聚力“绿色发展看舟山”,海陆统筹系统深化环境治理攻坚,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空气质量保持全省第一、全国前列;以绿色低碳发展为牵引,强化重大项目环境要素保障;深化重点行业环境整治,促进产业、能源结构绿色转型,打造海上花园城市“无废窗口”,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聚焦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持续深化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推进机制
一是进一步发挥好美丽办(督察办)统筹协调职能。完善考督评一体推进体系,借势借力推动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提升生态环保基础和能力建设。
二是进一步抓实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进展动态管理。加快实现整改销号,举一反三开展常态排查,杜绝各类问题“反复治、治反复”。
三是进一步落实问题发现和整改闭环机制。着力抓好船舶修造、垃圾违规倾倒等重点问题整治。不折不扣落实自查74个存量问题整改工作。
(二)聚焦改善环境质量,持续攻坚完善重点区域、行业、企业环境治理体系
一是狠抓空气质量改善攻坚行动。突出强化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落实重点行业政企协商减排措施清单,全力降低重点时段污染排放。突出重点要素,强化VOCs综合治理、油品储运销监管,推动臭氧污染防治攻坚。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强化石化创A、垃圾焚烧超低排放、国三区域限行等重点从严从紧开展工业源、移动源、面源专项攻坚;严防死守秸秆焚烧和烟花燃放。突出重点时段、重大活动保障,强化污染天气分级防控。
二是持续深化碧水行动。加强水环境问题“找寻查挖”和清单式销号管理,根治部分河道污染反弹问题。加快推进德行桥省控断面水质提升工程,深化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加强美丽海湾建设,持续开展入海排口整治,着力推动陆源污水间接排放海洋立法工作;深化“海上环卫”“蓝色循环”机制,推进近岸海域生态修复与生物多样性保护三年行动计划。
三是持续提升海岛城市应急能力和应急体系现代化建设。推进甬舟一体化环境应急联动演练。加强石化基地走航监测和监测能力建设,优化人员和设施配置,打造一支具有海岛特色专业化应急处置队伍。
四是全力实施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推进污水污泥处理设施和飞灰资源化等项目建设,重点建成高新区化工污水处理工程、市级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等项目。聚焦大气治理、减污降碳协同等重点,扎实做好重大项目申报和储备。
(三)聚焦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提升生态先行示范,打造标志性成果
一是进一步落实811生态文明先行示范行动。以落实绿色石化减污降碳协同、星辰大海、“两廊”生态共富带、海洋清洁能源产业等项目为重点,积极推进先行示范。
二是统筹强化重大项目要素保障。做好减排项目深入挖潜和政府收储,从现有项目中削减排放总量;积极向上争取全省调剂,优先保障我市重点工程要素指标;充分利用市场化机制,积极推动二级市场交易、跨市交易,保障重大项目建设。
三是推进绿色低碳集成改革。建立完善海洋碳汇交易管理体系,完成海洋碳汇方法学研究,加强省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区试点和标杆项目建设,打造绿色临港产业城市减污降碳协同样板。
四是推广“改革项目+应用场景”等方式,打好法治、市场、科技“组合拳”。优化陆海统筹生态环境综合应用、“舟海净”等一批多跨协同场景应用。健全部门执法监管协作机制,实施“低空+治理”无人机赋能执法监管试点。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打造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