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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
2025-01-22
工作计划与总结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5-01-22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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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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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2024年,我市财政国资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充分履行财政国资职能,为加快夺取现代海洋城市建设更大成果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
一、服务中心大局,凝聚实干争先的思想自觉
牢固树立“财为政服务”理念,围绕现代海洋城市建设,统筹布局、系统推进,力争以财政职能保障的“实”和“效”,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的“稳”和“进”。
(一)推动财政蛋糕做大做优。一是抓好收入组织。坚决将收入组织作为重中之重,健全省市县纵向联动和“财政+部门”横向协同机制,推动浙石化等重点企业、建筑业等重要行业税收充分落地,大额非税及时足额缴库,实现收入平稳较快增长。我市全年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7.11亿元,增长7%,其中税收收入140亿元,增长0.7%,收入增幅持续居全省首位。二是聚力挖潜增收。紧抓政策窗口期,健全常态化、高频次、集中式向上汇报争取机制,最大限度争取增量支持。全年争取到各类补助资金208亿元,增长17.5%;其中政府债券72.75亿元,较上年增加31亿元。
(二)护航海洋经济稳进提质。一是聚焦重点领域。统筹安排市县“8+4”配套资金126.23亿元,增长1.9%,争取到省级“8+4”资金28.92亿元、“两新”领域国债及省补资金3.09亿元,实现资金保障稳中有升。今年,我市“8+4”市县配套资金完成率达101.8%。二是聚焦重要产业。围绕打造九大现代海洋产业链,迭代升级新一轮科技、数字产业等领域财政扶持政策,创新涉企资金兑付机制,推动多项资金兑付提速4个月以上,惠及企业3737家次。完善产业基金建设使用机制,加大与省级基金、社会资本对接合作,推动规模80亿元绿色石化与新材料基金再组,参与组建规模50亿元强港基金。三是聚焦重大项目。安排市本级政府投资预算12亿元,增长20%,及时开展三轮投资预算调整,实际下达12.48亿元,全年资金执行率达97%,较上年增长34.3%。争取到专项债66.84亿元,创历年新高,有力保障甬舟铁路及六横大桥二期等重大项目建设。四是聚焦营商环境。全面启动“蓝海红帆·六师助企”增值式财会服务行动,积极拓宽“一类事”财政增值化服务场景,新增服务事项1项,拓展服务场景2个;深入落实各项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财税政策,政府采购领域为中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超90%。
(三)助力共同富裕一体推进。一是推进公共服务一体化改革。系统构建财力集聚、政策集成、资金集约、采购集中的“四集”海岛特色财政保障机制,相关做法在全省财政系统交流。全省率先突破性建立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转移支付市域统筹机制,形成“1+1+X”转移支付市域统筹制度体系,全年承接并统筹分配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转移支付83项39.31亿元,预计可减少一次性投入3916万元,每年节约财政资金约7100万元,全部转为公共服务再投入。创新批量集中采购工作机制,相关做法在全省财政系统推广。二是强化各项民生保障。全市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3.15亿元,其中13项民生支出272.13亿元,占比71.0%,增长0.9%,占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超三分之二。持续开展百万家庭奔富三年行动,加快构建家庭型财税政策体系,我市财金助力扩中家庭试点实现全域覆盖,1个案例获评2024“浙家共富”财政促共富最佳案例。深入推进新时代“千万工程”,健全财政支农支渔政策体系,促进渔农民增收致富、美丽乡村焕新蝶变。
二、坚持提质增效,夯实改革攻坚的责任自觉
把防范风险、推动可持续发展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强化改革思维、底线思维,全力打好财政国资管理改革组合拳,全面提升现代化治理能力。
(一)国资国企改革提升。一是纵深推进改革。开展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提前实现“完成70%改革主体任务”的年度目标。创新开展市属重点国企管理提升专项行动,指导企业“一企一策”制定管理提升实施方案,加强主责主业管理、盘活存量资产、优化债务结构。二是优化国资监管。持续健全“1+5+X”国资监管制度体系,横向扩充安全生产等领域“X”项监管办法,纵向延伸覆盖企业全级次。制定监管制度建设及执行三年检查计划,已开展编制用工、工资总额、投资管理等领域专项检查,发现并整改问题39个,推动企业完善制度23个。加强投资全过程监管,引导企业优化投资布局,全年市属重点国企完成投资88.70亿元,其中14个市重点建设项目完成投资22.43亿元,投资进度125%。升级智慧监督模式,协同搭建“舟企廉”应用场景,提升国资监管数字化水平。
(二)预算管理改革提效。一是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将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要求贯穿预算管理全过程,打破基数依赖和支出固化格局,实现预算安排能增能减、有保有压,全市非重点、非刚性支出压减率7%;统筹集中财力办大事资金6.5亿元,保障重大部署、重点民生项目;出台大屏购置、宣传视频制作等标准,推动行政运行效能持续优化。二是健全绩效管理体系。畅通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路径,强化运行监控和跟踪问效,综合采用“自评+抽评”模式,完成1800余个项目的绩效评价,分档分类压减部门专项经费1.17亿元,实现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强效挂钩。
(三)风险防范管理提质。一是防范财政风险。强化债务风险防范,积极落实新一轮化债方案,“一债一策”扎实推进存量隐债化解,全市全年化债超额完成,进度居全省前列;严格落实政府债务偿还责任,全年未出现偿债风险,债务风险等级保持在黄色较低风险水平。筑牢社保风险防线,争取到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责任分担额减免6.27亿元,有效减轻我市社保基金运行压力。防范乡镇财政管理风险,加快推进全省首部市级标准研制,促进基层财政治理流程规范、效能提升。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全市未发生“三保”风险。二是强化监督协同。全面开展“财会监督加强年”活动,实施财会监督领航保障、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整治等6大行动及财经领域重大案件查处等26项监督。构建联审联督协同机制,持续推进财会国资监督与纪检监察、巡察审计的集成联动,形成问题挖掘、移送、处置、反馈工作闭环,全年移送线索、风险点30余个。
三、推进作风建设,强化马上就办的行动自觉
深化开展“实干争先·跨越发展”活动,进一步发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问题,持续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一)系统推进重点任务。聚焦上级重大决策部署、“985”行动等主线任务,立足财政国资中心工作,迭代升级重点工作推进机制,形成实干争先创亮点、马上就办抓落实、破难攻坚补短板“三张清单”54项任务。强化责任制、闭环式集成推进机制,健全赛马亮晒、一月一评、督导考核等评价机制,各项任务均完成年度目标,近一半提前完成。
(二)严格落实减负增效。全面精简考核事项,在财政条线取消对基层的绩效管理考核、各类专项考核;在国资条线完善考核体系、实行“一考通评”,实现考核种类减少50%、指标压减30%。加大服务指导力度,持续深化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各处室围绕预算管理、债务管理、国资国企监管等关键环节开展活动84次,助力基层、企业、部门破难攻坚、规范管理。
(三)持续建强清廉阵地。建立清廉财政、清廉国企工作“双清单”,并联清廉财政、清廉国企“双单元”,形成“一体两翼”建设格局。深化清廉财政建设,持续打造“清风财韵·海上廉舟”廉洁文化品牌,获评全省财政系统廉洁文化优秀案例。深化清廉国企建设,完善“5+N+1”清廉国企评价指标体系,督促企业围绕清廉国企建设“八大行动”开展自查自评,并合理运用到综合考核;积极培育清廉国企品牌,1个案例获评省级清廉国企创新案例。
(四)加力锻造干部队伍。坚持选人用人正确导向,优化选拔任用链条,实行动态轮岗等制度,推动干部能力与岗位高度匹配。加强干部梯队建设,打造入库储备、培训提升、跟踪管理、择优使用“四位一体”递进培养闭环,健全“青蓝帮带”“青春赛马”等年轻干部培养机制,实现干部队伍综合素养整体提升,5人入选省级人才库,队伍建设案例获评全省财政系统“五个一”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实践十佳案例,推选的1名财政干部荣获“全国财政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强化国企队伍建设,规范国企中层管理机制,推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调配交流纳入市委组织部指导监督范围,加强预审管理,优化人事调配,激发经营管理队伍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