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001008009005033/2025-00090

  • 文号:

    舟港口〔2025〕4号

  • 发布机构:

    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

  • 成文日期:

    2025-01-16

  • 主题分类:

    水运

  •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 有效性:

    有效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关于开展港航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项目排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20 11:31

访问次数:

发布机构: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办公室

局机关各处室、各分中心(执法队)、引航站

确保2025年港航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顺利推进结合《舟山市推进港航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方案》(舟港口〔2024〕55号)要求,决定开展港航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项目排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摸范围

全市范围内2025年至2028年港航领域设备更新项目情况。

二、职责分工

(一)各分中心负责实施辖区内港口、航运、海事服务领域“两新”项目排摸工作,港口处、航运处、海事处负责指导和审核

(二)办公室负责本单位执法车辆更新排摸工作。

(三)规划处、质安中心负责全市水运工程领域“两新”项目排摸工作

(四)航道处牵头负责全市航道、锚地领域“两新”项目排摸工作

(五)舟山引航站负责引航艇更新排摸工作

、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周密部署、科学研判,认真填写《大规模设备更新情况排摸表》(见附件),做到应统尽统。其中,计划2025年实施的设备更新项目纳入申报类项目库,计划2026年实施的设备更新项目纳入储备类项目库,计划2027-2028年实施的设备更新项目纳入谋划类项目库;申报类项目库填写内容要完整准确,储备类、谋划类项目库可根据实际情况每年做动态调整。

各分中心于2025年2月6日前将辖区内“两新”项目排摸情况报相应处室审核,相关处室于2025年2月8日前将统计结果报局“两新”工作综合协调组(航运处),联系人:周端立,电话:18368069697,629697。

 

附件:大规模设备更新情况排摸表

 

 大规模设备更新情况排摸表(申报类项目库).xls

                 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

                2025年1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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