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涉海地区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技术规范》地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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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VEP)核算技术规范-涉海地区(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根据《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小岛你好,打造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升级版”共同富裕示范区试点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舟政办发〔2023〕52号)精神,我委牵头起草了《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VEP)核算技术规范-涉海地区(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建议。如有意见建议的,请于2024年5月10日前电话反馈我委农经处,或发送邮件至5636162@qq.com。

联系人:蒋承志,电话:0580-2280682


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7日


草案全文
我要提意见

关于《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VEP)核算技术规范-涉海地区》的起草说明


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7日

 

一、起草背景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贯穿到海岛地区发展的各方面和全过程,聚焦“打造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升级版”目标,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再突破,协同推进供给产品、调节服务、文化服务价值实现迭代升级,努力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志性成果,为全省推进海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提供示范和经验。


二、起草依据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小岛你好,打造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升级版”共同富裕示范区试点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舟政办发〔2023〕52号)。


三、主要内容

《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VEP)核算技术规范-涉海地区》主要包含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核算技术路线、涉海地区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功能量评估方法、海洋生态产品价值量核算方法、核算质量控制、核算成果汇总等八个方面内容(具体见文本)。


草案全文
我要提意见

《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VEP)核算技术规范-涉海地区(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采纳公告


我委制定的《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VEP)核算技术规范-涉海地区(征求意见稿)》于2024年4月7日至5月10日在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


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29日

草案全文
我要提意见
我市发布地方标准《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VEP)核算技术规范 涉海地区》
决策正式文本尚未形成,请稍后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