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001008009005002/2024-198822

  • 文号:

  • 发布机构: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

    2024-09-03

  • 主题分类:

  •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83005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4-09-03 16:25

访问次数: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俞意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我市企业碳账本的建议》收悉,经汇总梳理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统计局等协办单位反馈意见并认真研究,现将提案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推动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舟山需要坚决贯彻落实决策部署,并以此为契机,凭借海洋海岛生态资源,建立海洋资源开发利用与海洋生态系统相协调的海洋生态经济,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实现高质量发展,助力共同富裕。

一、做好顶层设计,完善双碳工作体系

近年来,我市成立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我市双碳工作,坚持全市“一盘棋”,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和中长期、政府和市场“四大关系”,明确各地区、各领域、各行业目标任务。制定印发《舟山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及能源、工业、交通、建筑、渔农业、居民生活和科技创新等6+1领域实施方案、县(区)实施方案。加强日常调度,组织开展市级双碳督查,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抓好基础工作,强化碳排放管理

(一)按年度填报碳排放报告。

一是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全国碳交易纳入企业管理要求,每年度组织综合能耗消费量在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排放单位做好上一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组织企业更新数据质量控制计划,并做好月度信息化存证。二是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非碳交易纳入企业部署要求,连续2年(2022-2023年)组织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在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企业(除碳交易纳入企业外)做好上一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按照本辖区核查任务安排,完成现场核查组织协调工作。

(二)每年度开展碳管理培训。

面向碳交易纳入企业开展全市碳排放数据管理培训,为企业解读碳交易政策、碳排放核算、形势分析及典型案例分享。针对重点企业报告技术填报问题,专门组建专家团队上门服务开展针对性指导帮扶。面向非碳交易企业开展“线上+线下”帮扶指,组建非碳交易企业联络群,安排专家在线答疑,指导企业在省平台完成初审数据报送;开展面对面线下帮扶,组织做好现场核查工作。

(三)按要求落实碳市场建设。

一是做好能力建设。组织相关部门针对全国碳市场数据监管、碳报告技术审核、碳配额履约等方面详细解读,深化对全国碳市场有关规范的理解,强化双碳队伍能力建设。二是强化问题整改。就我市发电行业碳交易纳入企业开展市县两级联动检查,深入一线掌握企业生产情况、煤质监测、数据统计等基本情况,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问题清单,督促企业尽快完成整改。三是探索海洋碳汇交易。2023年以贻贝为标的,开展固碳量核算,探索海洋碳汇交易,实现首笔海洋碳汇意向交易签约。

三、推进节能增效,激发企业内驱力

(一)大力推进能效提升。在从生产端倒逼双碳目标实现的同时,让碳排放量与企业效益直接挂钩,激发企业的内生动能。针对石化、水产品加工、海洋装备制造等主导产业重点开展工业节能,推广能源回收和余压余热利用等节能改造技术,构建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严格落实节能审查,从源头推进产品节能降耗。积极推进“智慧能源监测”系统建设,进一步提升全市用能单位节能管理信息化和精细化水平。

(二)强化企业责任意识。广泛推进主题宣传,充分发挥全媒体宣教功能。企业尤其是工业企业是温室气体的主要排放源,也是温室气体减排的重点。引导企业强化环境责任意识,加强能源资源节约,提升绿色创新水平。

(三)完善统计体系。区域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工作形成常态化,建立重点企(事)业单位碳排放报告和核查工作的长效机制,强化对清单数据、核查数据质量的管控与应用,为双碳工作开展提供数据支撑。

根据国家和省工作安排,我省已经启动从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的先行探索,下一步,我们根据省统一部署,持续推动落实《舟山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协同有关部门积极探索推进碳排放管理等方面的各项具体工作,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走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附件:舟山市政协提案建议办理清单  

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25日

(联系人:陈璐,联系电话:2280649)


附件

舟山市政协提案建议办理清单

提案案由: 关于建立我市企业碳账本的建议

提案现状问题

我市对碳排放实施管控对于经济的影响有重大意义,各企业急需先做好碳统计核算工作,做好企业碳账本。目前,除浙石化、鱼山石化、神华国华等多家企业为国家强制履约企业,已初步建立了相应的碳排放管理体系,其他剩余企业均不是碳排放强制履约的企业,缺乏自主的排放管理,未能有效开展碳排放的减排工作。

提案主要建议

一是建议制定相关企业碳排放管理的机制。政府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研究、制定相关标准和要求并出台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细则,完善企业碳排放报告、碳排放量化、碳排放赋能管理的机制。

二是推动企业碳排放管理。对辖区内企业进行碳排放盘查工作,引导企业建立精准数据的碳排账本。

三是加大企业碳排放管理保障力度。加大对企业“双碳”方面人才队伍建设,同时培育辖区内碳减排领域服务的企业,推动区域碳减工作。

办理答复意见

一、做好顶层设计,完善双碳工作体系

近年来,我市成立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我市双碳工作,坚持全市“一盘棋”,明确各地区、各领域、各行业目标任务。制定印发《舟山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及能源、工业、交通、建筑、渔农业、居民生活和科技创新等6+1领域实施方案、县(区)实施方案。

二、抓好基础工作,强化碳排放管理

(一)按年度填报碳排放报告。

每年度组织综合能耗消费量在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排放单位做好上一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组织企业更新数据质量控制计划,并做好月度信息化存证。连续2年(2022-2023年)组织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在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企业(除碳交易纳入企业外)做好上一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完成现场核查组织协调工作。

(二)每年度开展碳管理培训。

面向碳交易纳入企业开展全市碳排放数据管理培训。组建专家团队上门服务开展针对性指导帮扶。面向非碳交易企业开展“线上+线下”帮扶指导,安排专家在线答疑,做好现场核查工作。

(三)按要求落实碳市场建设。

一是做好能力建设。强化双碳队伍能力建设。二是强化问题整改。督促企业尽快完成整改。三是探索海洋碳汇交易。2023年以贻贝为标的,开展固碳量核算,探索海洋碳汇交易,实现首笔海洋碳汇意向交易签约。

三、推进节能增效,激发企业内驱力

(一)大力推进能效提升。针对石化、水产品加工、海洋装备制造等主导产业重点开展工业节能,推广能源回收和余压余热利用等节能改造技术。严格落实节能审查,积极推进“智慧能源监测”系统建设。

(二)强化企业责任意识。广泛推进主题宣传,充分发挥全媒体宣教功能。企业尤其是工业企业是温室气体的主要排放源,也是温室气体减排的重点。引导企业强化环境责任意识,加强能源资源节约,提升绿色创新水平。

(三)完善统计体系。区域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工作形成常态化,建立重点企(事)业单位碳排放报告和核查工作的长效机制。



分享: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