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制定引航工作章程和管理制度。
(二)负责接受引航申请,制定引航调度计划和引航方案,为进出宁波舟山港舟山港域和舟山市辖区的船舶提供引航服务。
(三)负责引航生产安全管理工作。
(四)负责引航费的计收和财务管理,按国家规定负责引航信息统计工作。
(五)负责引航员的聘用、培训、晋升、奖惩等各项日常管理工作。
(六)开展引航新技术研发和组织引航技术攻关,参与涉及引航的港口、航道等工程项目研究工作。
(七)负责引航基地、引航艇及其他引航基础设施设备的建设和管理。
(八)完成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