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008009005111/2024-199362
舟政务办〔2024〕17号
市政务服务办
2024-08-29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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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4-09-13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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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市政务服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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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政务服务办公室
市级有关单位:
为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现将《舟山市打造“舟到办”集成服务品牌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舟山市政务服务办公室
2024年8月29日
舟山市打造“舟到办”集成服务品牌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从企业和群众视角出发,2024年底前,市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健全集成服务重点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和常态化推进机制,公布第一批集成服务事项清单。2025年底前,办事大厅“一站式”集成服务事项范围进一步扩大,打造“舟到办”集成服务升级版,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围绕企业群众集成服务以及投资建设项目高效审批集成服务(四个阶段)分批、分类梳理集成服务事项清单,各进驻部门(窗口)完成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同源发布、同步更新,并在办事大厅进行动态更新、宣传展示。
(二)优化事项办理流程。推行共享数据自动调用、个性信息自行填报、申请表单自动生成,实现“多表合一、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提交”。采取窗口发放和物流快递送达的方式,支持以信息化方式推送办理结果和电子证照,依托政务服务统一平台实现“一端出件”。
(三)推进线下办事“一窗统办”。依托线下综合受理窗口,集成化服务事项纳入综合受理窗口办理,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业务咨询、申报辅导、帮办代办等服务。
(四)推行线上办事“一网通办”。通过政务服务网舟山站点、“舟到助企”平台,统一入口实现“一端申报”,根据“集成服务”运行情况及时更新相关信息,推动高频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实现从网上可办向好办易办转变。
(五)完善联审联办机制。各进驻部门(窗口)要制定标准化集成服务工作规程,实施联审联办,推行提前介入、联合会审、联合踏勘、联合验收等审批服务举措。
(六)创新政务服务模式。推动“帮办代办”全方位融入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全流程帮办代办,提供线上高频服务事项专业人工帮办代办,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和急事难事开辟绿色通道,提供陪同办、代理办、优先办等服务。完善容缺受理、承诺办理、延时办理、预约办理等服务机制。
(七)建立兜底服务机制。根据诉求分级分层处理原则,依托线上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线下“办不成事”窗口,市政务服务办指派专人负责受理群众诉求并派发问题流转单。一般问题先由对应的牵头进驻部门(窗口)处理,无法解决的,市政务服务中心组织有关进驻部门(窗口)会商处理,仍无法解决的,提交市政务服务办协调处理。涉及到所在部门内部流转问题,集成服务专员要履行代办员和首问责任制职责,负责协调本单位处理。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协同配合。牵头进驻部门(窗口)要会同相关部门(窗口)密切协作,丰富帮办代办服务机制的内涵,深入推进窗口队伍建设、信息共享、电子证照应用、业务培训等工作。
(二)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办事大厅等载体,多渠道加强集成服务的宣传和政策解读,提高群众和企业对集成服务的知晓度,积极营造有利于打造“舟到办”集成服务品牌的良好氛围。
(三)突出落地实效。通过“一地创新、全省享用”工单机制,积极提交流程优化、材料精简、表单简化等创新建议。集成服务工作推进成效(案例)、创新举措、宣传推介等情况纳入进驻部门(窗口)季度考核工作。
附件:1.第一批集成服务事项清单
2.集成服务专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