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 文号:

  •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

  • 主题分类:

  • 组配分类: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打造海洋科技创新港 塑造舟山发展新优势的若干意见》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8-06 16:2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忠实践行“八八战略”,紧扣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三支队伍”建设、海洋科技创新港打造,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塑造发展新优势,以创新制胜为现代海洋城市建设提供有力支撑,特制定本政策。


二、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2021)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2023)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2020)

《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2023)

《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2023)

科技部办公厅《关于营造更好环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通知(国科办区〔2022〕2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浙政发〔2023〕6号)等。


三、主要调整情况

相较《中共舟山市委 舟山市人民政府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舟委发〔2020〕10号)、《舟山市科技惠企政策》(舟政办发〔2022〕12号)、《舟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舟山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舟政发〔2023〕3号)等,《关于加快打造海洋科技创新港 塑造舟山发展新优势的若干意见》的主要调整变化情况为:

(一)基于补短板、强弱项和支撑核心指标快提升需要,修订提升政策共9条:具体为第4、5、8、9、10、11、12、17、19条。

(二)基于承接省级政策和优化政策覆盖面需要,新增扶持政策共5条:具体为第13、14、15、16、18条。

(三)基于稳定创新预期和政策连续性、可持续性需要,保留政策共7条:具体为第1、2、3、6、7、20、21条。

(四)基于上级工作导向和评价体系的变化,删除了原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等3条政策。


四、主要内容

《关于加快打造海洋科技创新港 塑造舟山发展新优势的若干意见》共包含5大部分,共21项条款。

(一)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打造舟山硬核技术。通过积极落实与科技创新相关的各级普惠性政策和实施研发投入奖补政策,以及围绕我市九大现代海洋产业链及未来产业,加快推进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坚突破等,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激发创新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通过强化对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引导支持,加快青年科研人员培养,为产业创新发展提供基础研究支撑。

(二)培育企业创新主体,提升自主创新能力。重点强化科技型企业梯队建设,鼓励企业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重新认定,激励科技骨干企业申报科技领军和小巨人企业,提高全市企业创新能级。通过加强以企业为主体的研发机构建设,鼓励企业创建高层级、高水平研发机构,切实提升“含金量”。同时对企业“走出去”开展国际联合研发、协同创新进行大力支持。

(三)提升科技基础能力,打造高能级科创平台。聚焦重点实验室培育和创新发展,进一步完善我市实验室体系,补齐我市基础研究创新平台不足的短板。支持打造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增强产业发展带动力。引导在舟涉海高校院所强化研究投入、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及应用、高端科技人才引培育等,提升对地方创新发展的支撑力。支持科技创业孵化平台建设,推动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快速成长,构建良好的科技创业生态。强化渔农业科技平台集聚渔农业科技创新资源、开展科技服务能力,推动我市渔农业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新技术、新产品等成果推广应用。

(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打造舟山硬核成果。通过奖励优秀科技成果,进一步激励和引导调动科学技术工作者、科研团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更多重大标志性成果、可产业化的优质成果,助力我市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积极探索改革创新举措,激发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开展成果转移转化的积极性。培育和发展我市技术转移机构,进一步促进我市科技成果供需对接,打通科研成果从实验室到市场的“最后一公里”。

(五)优化科技创新环境,打造创新最优生态。对标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建设要求,强化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给予配套资助和补助,助推我市创业团队建设水平提升。鼓励企业大力引进“高精尖缺”外国人才,促进“外智”转“内智”。强化科技特派员队伍建设,组织实施一批科技特派员项目,支撑渔农业产业创新发展。扩大科技创新券支持额度和补助范围,优化科技创新资源配置,提升金融服务科技创新能力,更好服务科技创新。


四、名词解释

区域自然科学联合基金,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市、县级政府部门、行业协会或其他法人组织等联合资助方共同出资设立,用于吸引和聚集市内外的优势科研力量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加快提升相关领域、行业、区域的基础研究能力的自然科学基金计划。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其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舟山市科学技术局;

解读人:成果转化处(挂政策法规处牌子)王雷;

联系电话:0580-2280777。


分享: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