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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
2024-08-05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4-08-05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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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市交通运输局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孙豪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舟山本岛东西快速路提速的建议》收悉。结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意见,经我局研究,并与您面商沟通,现将建议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前期提速工作开展情况
东西快速路横跨舟山本岛,串联定海、新城、普陀三大核心区块,与衔接的南北走向主要道路一起,形成了本岛“鱼骨刺”状的主干路网结构。东西快速路不仅仅是城市快速路,更是兼具本岛交通主干路、最美入城路、旅游交通路、景区景观路、经济带动路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公路。
东西快速路全长约 34.5km,按一级公路标准设计,原设计速度80km/h,于2019年9月投入运营,道路开通时主线限速80km/h,匝道限速 40km/h。2020 年 2 月,为贯彻落实省交通运输厅《普通国省道提标、提速、提质工程实施意见》,更好发挥快速路功能,通过对全线主要技术指标充分论证,并综合考虑交通量较小、货车禁行等因素,决定将东西快速路主线限速提升至 90km/h,匝道限速提升至 60km/h,并同步提升道路交安设施。
二、进一步提速研究论证情况
近年来,随着旅游业的快速复苏,东西快速路交通流量持续增长。据统计,目前东西快速路承担了近 75%的进出本岛的通行流量。针对您提出的将东西快速路限速由现阶段 90 公里/小时提升至 100 公里/小时的建议,我局组织进行了专题研究。总体来看,目前提速工作在技术规范符合性、行车通行体验、安全驾驶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一是技术规范符合性方面。道路限速值是在综合考虑道路功能、运行速度、道路环境以及历史事故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的。根据《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设置规范》(GB5768-2017)第五部分“限制速度”第 5.2 条规定,限制速度值以道路的设计速度值为基础,可以取设计速度值或低于设计速度值,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限制速度值也可以提高 10km/h-20km/h,但不高于 120km/h。限制速度值比设计速度值高 10km/h—20km/h 的,应进行交通工程论证。从东西快速路技术指标核查情况来看,若将限速提升至100km/h,部分指标将不满足现行规范要求,具体包括 1 处不设超高圆曲线最小半径、2 处凸曲线半径、分离式路基左侧硬路肩宽度、隧道侧向宽度、停车视距、匝道加减速车道长度等。
二是行车通行体验方面。行车通行体验是公路设计的重要因素,相邻路段或同一路段速度之差过大、分段限速过于频繁均会造成驾驶员行车不适。根据《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规定,公路限制速度应根据设计速度、运行速度及路侧干扰与环境等因素综合论证确定;公路设计应采用运行速度进行检验,相邻路段运行速度之差应小于 20km/h,同一路段运行速度与设计速度之差宜小于 20km/h。目前,东西快速路西端通过舟山西收费站与高速相连,高速路段限速 80km/h;东端接海天大道城北路口至沈院段,限速 80km/h。若将东西快速路除白泉段以外的其余路段提速至 100km/h,一方面造成相邻路段差速过大(20km/h),另一方面在 30 分钟通行时间内将出现三个不同限速的路段,分段限速过于频繁,驾驶员行车通行体验不佳。
三是安全驾驶方面。东西快速路桥隧比例极高,全长34.5公里中有 10.6 公里连续隧道群和 13.2 公里高架桥,六座连续隧道群中有特长隧道两座。若将限速提升至 100km/h,部分驾驶员受驾驶习惯影响,在隧道内可能会将行车速度提升至110km/h左右,远超隧道群安全运行速度。此外,根据现状高架桥护栏设置情况,在 100km/h 限速条件下,若发生碰撞护栏事故,现有护栏强度也难以满足保护要求,不利于保障行车安全。
综上,我局认为,受公路设计建造标准、相邻路段通行条件以及相关设施配置等因素制约,目前将东西快速路的限速提升至100km/h 的条件还不成熟。下一步,我局将密切跟踪行车需求和外部条件变化,统筹研究推进东西快速路提速工作,切实发挥好东西快速路使用效能。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舟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6月21日
(联系人:李博,联系电话:0580-2285051)
(20号)舟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对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86号建议的复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