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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
2024-08-05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4-08-05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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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市交通运输局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王子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出租车管理的建议》收悉。结合市公安局协办意见,经我局研究,并与您面商沟通,现将建议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针对出租车行业管理,以及学生暑期、重要节假日投诉高发,部分出租车存在拒载、不打表、态度差等问题,交通运输部门高度重视,通过约谈企业、对驾驶员集中宣传教育、加强重要站场现场管理等方式开展专项整治等举措,提升出租车服务质量,维护舟山城市形象。
一、加快行业改革推进行业科学治理
一是推进行业地方立法工作。我局已成立《舟山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立法小组,通过地方立法出台涵盖新老业态的出租车行业法规,加快新老业态融合,促进市场良性竞争,保障出租车客运行业长期健康稳定有序发展。二是修订质量信用评分标准。通过修订《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用考核评分标准》,形成与服务质量挂钩的出租车营运权绩效考核办法,实行出租汽车驾驶员经营服务行为清单化数字化管理。三是引导企业完善管理制度。适时对出租汽车企业及多次违规的驾驶员进行约谈,要求各出租车企业建立车辆动态监管制度,共同加强车载设备设施的管理,深化网格化管理服务,完善落实诚信服务考核、服务质量保障、从业人员教育管理。四是开展网格化继续教育。持续开展以网格为单位的出租车检视、驾驶员法律法规培训,培训后由网格长、网格指导员、助企服务员与本网格驾驶员逐一开展面对面恳谈,与驾驶员签订《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承诺书》,不断提升交通流动窗口形象和服务质量。
二、加强行业治理改善行业整体形象
一是加强联合管理。协同公安交警等部门和属地政府,对辖区内出租汽车行业开展常态化监管巩固并深化现阶段出租汽车专项整治成果,重点加强对蜈蚣峙码头等重点区域、重大节假日和旅游高峰期等重点时段的行业管理,针对出租汽车驾驶员拒载、未按规定使用计价器、要价乱收费及网约出租汽车无证经营等违规经营现象开展整治,依法纠正违规经营行为,遏制行业经营乱象。二是加强假日整治。在节前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出租汽车驾驶员进行行政处罚的同时,深化应用“说理式”普法教育。节假日期间开展现场检查、视频监测、打车暗访等全方位整治执法,今年“春节”“五一”期间出租车相关检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066人次,检查车辆9793车次,查处驾驶员违规案件22起,发现问题185个,均在现场完成整改。三是加强投诉处理。强化出租车行业事中事后监管,突出出租车场站集散地的重点监管,紧扣节假日大客流重要时间节点,切实推进出租车领域短板问题整改落实,确保出租车投诉处理“短平快”。2024 年“五一”期间,全市共接到“12345 热线”转办的出租车投诉31件,市区出租车投诉率较去年同期下降 40.5%。四是加强科技手段。升级改造巡游出租车监管平台,增加超速预警、监控视频后台存储查询等模块,延长车辆轨迹储存,实现车辆营运期间超速、疲劳驾驶预警、监控视频离线储存查看等功能。通过新增功能模块,为巡游出租车失物查找、投诉处理、企业日常管理、行业主管部门日常监管等过程提供有力抓手,赋能巡游出租车数字化监管升级。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诚信经营氛围
一是组织开展行业服务质量测评。为提升网约车经营平台服务质量,夯实广大市民出行和司机运营良好环境,市交通运输部门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对舟山市区在营的网约车经营平台开展以提升网约车服务水平为主调的服务质量测评,并将结果通过市交通运输部门官网等渠道公开发布。评测在为广大市民出行时选择平台提供建议的同时,也为准备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企业或个人提供从业参考。二是借助媒体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市交通运输部门利用公众号、官网等渠道发布行业动态,公布“诚信服务表彰名单”“违规警示名单”等行业信息,同时聚焦假日游客出行舆情风险点,与“交通 97”热线等新闻媒体合作,提前做好政策宣传工作,运用网络舆论监督,提升出租车行业服务质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三是落实服务质量等奖惩制度。为进一步调动全行业人员的积极性,市交通运输局通过“诚信服务表彰名单”“违规警示名单”“十佳服务之星”“城市管理模范”等奖惩措施,对诚信优质服务驾驶员和单位予以表彰,对失信违规行为进行警示,同时把驾驶员表彰、警示等信息纳入企业信用评价,企业对驾驶员管理的好坏将直接反映在企业信用评价上,并及时公示评价情况,引导行业自律,提升出租车行业服务品质。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舟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6月21日
(联系人:王炳,联系电话:0580-2620967)
(16号)舟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对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80号建议的复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