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全市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管理方面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和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市政公用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市容环卫等专项规划,参与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初步设计的审查和竣工验收等工作。指导、监督城市市政公用、城区河道、防涝排水、城镇燃气、环卫、户外广告和公共自行车、污水处理等设施运行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和建筑垃圾处置等工作。承担全市城建统计工作。承担市路灯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