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有关水利工程招投标、造价和建设质量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承担监督实施的技术支撑工作。
2、协助拟订全市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质量监督的有关制度、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
3、承担市级实施监督的水利工程项目招标备案、质量监督管理的辅助工作,参与水利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4、组织开展全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培训。
5、组织开展全市面上小型水利工程质量抽检工作。
6、完成舟山市水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