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属单位
舟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机构负责人:
张峭嵘
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有关水利工程招投标、造价和建设质量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承担监督实施的技术支撑工作。

2、协助拟订全市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质量监督的有关制度、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

3、承担市级实施监督的水利工程项目招标备案、质量监督管理的辅助工作,参与水利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4、组织开展全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培训。

5、组织开展全市面上小型水利工程质量抽检工作。

6、完成舟山市水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方式:
0580-2552851
办公时间:
8:30—12:00,14:0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8:30—12:00,14:30—17:30)
机构地址:
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号市行政中心6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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