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担涉水执法辅助工作,协助水事纠纷预防调处,负责跨县(区)水事纠纷调处的辅助工作。
2、承担全市水域及其岸线管理与保护、河湖长制的具体工作。
3、承担日常河湖巡查工作,协助维持正常水事秩序。
4、承担实施水利法制宣传教育具体工作。
5、完成舟山市水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