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属单位
市自然资源整治修复中心(挂市征地服务中心牌子)
机构负责人:
胡光明
机构职能:

自然资源整治修复技术指导和服务,重大自然资源整治修复项目具体事务,建设用地的征收方案起草,失地农民养老保障指标辅助审核。

联系方式:
0580-2582656
办公时间:
8:30-12:00,14:00-17: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另见公告)
机构地址:
新城千岛路1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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