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中医药管理与科教处
机构负责人:
余新威
联系电话:
0580-2266616
职责:

拟订全市中医药(中西医结合)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中医药行业管理政策、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拟订中医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医疗质量、医疗服务等相关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医疗卫生机构的中医药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中医药科技创新发展,参与中医药科学研究、拟订技术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中医药科研条件和能力建设,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承担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开展中医药文化继承、传播、发展、指导和协调中医药交流、推广、应用工作。参与拟订全市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中医药扶持政策。指导民间医药工作。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卫生健康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配合做好本行业、领域科技项目管理工作。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和伦理审查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协同指导医学院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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