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处
机构负责人:
戎珊珊
联系电话:
0580-8230597
职责:

拟订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基层医疗卫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管理工作。推进基层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拟订并组织实施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组织拟订健康老龄化规划,拟订老年健康和医养结合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老年健康支撑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发展,指导监督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老年健康促进、老年医疗服务、安宁疗护、医养结合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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