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信息
陈丽娜
陈丽娜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主任

职责分工:

协助党委书记、局长负责城镇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住房制度改革、物业管理、城镇房屋征收、城市有机更新、棚户区改造、危旧房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协助局长主持市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中心城区城市有机更新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主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工作分管住房保障与房产市场监管处(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领导简历:

女,汉族,1973年11月出生,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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