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全市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的协调和管理。负责分区规划、相关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及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报批工作。指导全市乡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的编制、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市辖区乡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