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林业处(挂野生动植物和湿地管理处、自然保护地管理处牌子)
机构负责人:
鲁专
联系电话:
0580-2587728
职责:

拟订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政策措施,负责、指导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开展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和评价工作。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拟订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利用政策,指导林业产业发展。承担林业改革工作。承担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按分工承担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指导国有林场、基层林业工作站的建设。负责林业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推广的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组织林木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湿地资源,拟订陆生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利用规划、政策。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和湿地生态系统修复。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和湿地的开发利用。参与湿地、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湿地公约履约工作。拟订自然保护地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管理。负责各类自然保护地设立、调整、规划、建设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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